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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農產品原產地證明屬公權力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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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四日電)媒體報導,台灣省農會理事長劉銓忠結束與中國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晤談,雙方已就產地證明問題取得共識。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表示,出具農產品原產地證明屬公權力範疇,陸委會已協調農委會,將由農委會行文給省農會,要求一週內提出報告,以釐清情況。

陸委會副主任委員游盈隆上午在例行記者會時,就省農會赴中談台灣農產品登陸事宜,發表看法。關於農產品事宜,政府站在維護農民權益立場上,考量農民整體長期利益,規劃各項政策。

他說,「省農會非政府委託或授權與中國方面進行聯繫及協商的對象」。政府已明確委請外貿協會,處理相關事宜,希望省農會在這方面的作為不違反法律規定。

游盈隆表示,省農會赴中一案,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已明確規範:「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依本條例規定,經陸委會或各該主管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構)簽署涉及台灣公權力或政治議題的協議」;以及「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的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即將組團前往中國考察台灣農產品登陸事宜,游盈隆表示,只要不違反兩岸條例及相關法令,陸委會不反對個別立委訪問中國,交流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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