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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問胡和溫,當前反腐是否作秀?!

——一起違法案件的查處折射當前反腐神話

【大紀元6月23日訊】四川遂宁市一鄉鎮干部非法侵占農民利益,檢舉人多次向上級舉報后,屢遭鄉党委書記威脅,甚至被無故停止工作。紀委不失時机的對檢舉人羅列一些“莫須有”的罪狀,以達到陷害目的。違法人在事情敗露后不得不退出部分贓款,然后“榮獲”党內嚴重警告,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檢舉人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紀委、省檢察院上訪后,市紀委竟將縣紀委的查處改了几個字,就成了市紀委查處的案件,將省級查處批示統統擋駕。違法人年終考核照樣是优秀,后雖被免職,卻有鄉党委書記撐腰,依舊手握實權,檢舉人不但無故被扣數月工資,還要承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面對本單位數万公款不知去向,除了表明違法人用公款向有關執法、執紀人員行賄,還能說明什么呢?一些新聞媒體認為事情太小,不屑于關注,或者要檢舉人出資才肯曝光,更黑的媒體竟將檢舉人提供的證据材料,轉手賣与違法人牟取不義之財!

從這一案件的查處,折射出了當前中國反腐敗的神話。各級党政大力宣傳實名舉報,實則讓舉報腐敗者自投羅网。腐敗勢力有錢有勢,在這個“有錢能使鬼推磨”的社會,顛倒黑白易如反掌。領導們只是作個簡單的批示,卻不監督,執法者徇私枉法,与違法者沆瀣一气,同流合污。新聞單位也以經濟效益為主,打著輿論監督的旗號招搖撞騙,如此反腐,越反越腐!

面對如此局面,我只能向胡和溫兩位主要領導人發出最強烈的呼吁,再不能在反腐問題上作秀了,不然腐敗亡國,指日可待!

四川蓬溪高升鄉林業員

電話:13568702374

電郵:yygg22@sina.com.cn

(證据文件掃描://okyl225.photo.163.com)

詳細內容:

2003 年蓬溪縣下達了 1000 畝退耕還林任務給高升鄉,經鄉党委、政府安排,縣林業局規划,任務分配到了5個村,然后由村、社組織填寫退耕還林登記表,我在 2003 年 10 月調來工作后,向鄭源泉請示要求對照農業承包合同隊存本計稅面積核實村上所填的退耕還林登記表,鄭源泉卻以麻煩為由拒絕了我的請求,村、社所填寫的登記表准确性無法得到驗證。

在秋、冬季植樹造林后,農業服務中心組織對這5個村的退耕還林情況進行了兩次檢查,每個人負責檢查1個村的1-2個社,并在檢查表上作上反映地塊退耕還林情況的記號。經檢查,按村報上來的退耕還林面積只有 986 畝左右,為了應付縣下達 1000 畝的任務,鄭源泉就決定做1套應付上級的假檢查表,原來的檢查表留在農業服務中心,由他掌握。在 2004 年4月1日,農業服務中心7個人都在辦公室抄寫檢查表,將 986 畝的面積擴充到 1000 畝,并上交縣林業局。 后經查實實際面積為982.2畝,差17.8畝的面積按國家每畝每年230元的補助,鄭源泉每年就可以非法獲利4094元,8年時間就可以獲利3万多元!

  在原檢查表中就有違反規定的面積存在:蓮枝村修廟占了几分地,也要納入退耕還林范圍,并且報的面積達2畝;西寺村原來退耕還林只有3個社,鄭源泉卻授意村上報上來6個社,添加了4、6、8社。我在檢查中發現,4社除村主任唐明坤的确栽了樹外,其余的根本未栽樹,因為這些人都是鄭源泉的親戚;6社也未栽樹,也因為都是鄭源泉的親戚,這2個社的假面積就達到 10 多畝(后經查實為12.74畝)。上述假面積在上報的檢查表中都分配到了別的社、別的人頭上,如西寺村9社某人某塊土面積為 0.8 畝,被改成了 1 畝,這些不存在的面積被加到真正退耕戶頭上了,所以上報縣的檢查表根本反映不出這些問題,并且這些都是沒有經過縣林業局規划設計的。雖然我極力反對這种造假行為,但鄭獨斷專行的行為我也無法阻止。

  我在檢查中發現天渠村退耕地內有大片農作物,也就是林糧間作,大約在 70 畝左右,就要求該村支部書記汪光平組織社員將農作物鏟除,汪光平卻說讓退耕戶每畝給多少錢給我,讓他們把這季作物保留在退耕地內直到收割,我當即嚴辭拒絕,并將這一情況向鄭源泉作了匯報,鄭未作答复。后來天渠村在沒有鏟除農作物的情況下,居然還是領到了退耕還林糧食!据農戶反映,村干部在發放退耕還林糧食的當天向社員收取了每畝 70 元錢,共計 4900 余元,并交給了鄭源泉,后來這几十畝地上栽的生態林因為農民收割糧食全都不复存在了。然后全村很多社員都認為退耕還林是假的,下一季又繼續种植農作物了。

  有部分社員要求种植桃樹和核桃,鄭就向這些社員收取了核桃 2.50 元/株,桃樹 1.00 元/株的果苗款,全鄉共發放核桃苗 3935 株,桃樹苗 23132 株,共計收果苗款 32969.50 元,這些款項被鄭据為己有。 在林業局來調查后,鄭將這些款項“及時”的入了賬,并向縣林業局上繳了2500元,就算了結。

  3 月 11 日,縣林業局李央到高升鄉驗收退耕還林工程,我將上述情況向他作了反映,后又多次向林業局反映了情況,但并沒有人來管,不得已在 7 月 7 日以書面形式向林業局作了匯報。

  在高升鄉退耕還林存在諸多問題的情況下,鄭私自叫任隆糧站填寫了糧食供應證,并在上面寫上我的名字,以什么依据填寫糧食供應證的呢?我不得而知。在沒有与退耕農戶簽訂退耕還林合同的情況下,鄭在 3 月 17 日私自決定讓糧食部門供糧,由于許多退耕戶沒有拿到退耕還林補助糧食,就到鄉政府來鬧,我才知道已經在供糧了。

在4月7日晚,我在鄭源泉的辦公室,當著鄉党委副書記王靜、財政所長鄧杰和鄭源泉的面,向鄉長王洪光反映了鄭源泉弄虛作假,造假檢查表上交的情況,王鄉長讓我去更正,我卻因為所有資料在鄭手中,我拿不到,就無法更正,而且哪有下級更正上級錯誤的事情?第二天,鄭就安排這5個退耕還林村又填了一套退耕還林檢查表來,這一套表由村干部簽字并且蓋上了村委會公章;在 6 月 11 日又組織農業服務中心所有人用這一套表到退耕還林的這几個村去檢查了一遍,并作上了記號,原來的第一套檢查表被他藏了起來。在明知高升鄉退耕還林存在不實的情況下,鄉党委書記雎正權開會卻說完全是真實的,并威脅說誰要是再向上級反映就要對他采取組織措施!在 6 月 14 日國家林業局到蓬溪檢查時,縣政府發出了緊急通知,雎正權在鄉干部會上威脅說“如果誰向檢查人員反映情況,將會受到重處”,所有在家的鄉干部當晚就在辦公室填寫退耕還林合同書,直到第二天凌晨兩點,然后又拿到各村去找退耕農戶簽字。幸運的是國家林業局檢查組并未檢查到高升鄉。我從大局考慮,也沒有去向國家林業局檢查組反映。 6 月 18 日,縣林業局通知各鄉鎮分管林業的領導和林業員去領回退耕還林生活補助費兩万元,鄭知道后就叫我一起去,并且他領到后一直未發。

終于縣林業局紀檢組長張杰于 8 月 9 日帶著林業局四名工程師到高升來核實上述情況。經核實,發現高升鄉的退耕還林檢查表面積誤差達几十畝,并且合同与檢查表不符。西寺村 4 、 6 社個別地塊是在 6 月份栽了少量柏木,因天干而死了,大部分都沒有栽樹,而領糧食卻是在 3 月份。天渠村除收了种油菜的社員每畝 70 元錢的事之外,還以种植矮稈作物(如黃豆)每畝 20 元,高稈作物(如玉米)每畝 50 元收了農戶的所謂罰款;相鄰的門子埡村矮稈作物收了每畝 30 元。這些所謂的罰款都是鄭在發放給退耕戶的每畝 20 元的生活補助費中扣除的,還收了所謂的歷欠款,并且他收了錢后又不出具收据。在知道縣林業局來調查后,正在成都出差的鄭源泉 8 月 9 日連夜從成都赶回來,當天晚上叫天渠村的會計汪永康到他的辦公室,連夜開罰款和歷欠收据直到第二天凌晨 5 點。 8 月 9 日下午林業局調查人員到天渠村調查時,村干部堅持說鄭收了錢沒有出具收据,第二天又繼續到天渠村調查時,村會計汪永康卻奇跡般的拿出了收据。 8 月 11 日下午調查結束后,在任隆“雄鷹”旅館,鄭當著武裝部長彭武漢、水利員楊天志、旅館老板和我的面向調查人員送 800 元的辛苦費,但被調查人員拒絕。直到 8 月 14 日鄭才叫農業服務中心的楊天志去發放其他几個村的退耕還林補助。 查實鄭非法侵占退耕還林農戶利益4万余元。在 8 月 12 日晚召開的鄉干部會上,鄉党委書記雎正權不點名的批評我揭露這些真相,并威脅說要叫我走,真是正義何在,公理何在!

縣林業局在8月份調查結束,并作出了調查結論,認定我反映的問題全部屬實,然而卻并不按規定移交有關部門處理。鄉党委書記雎正權更是气焰囂張的對我進行威脅,最后停止我的工作,直到我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投遞了希望查處腐敗的呼吁書后,1月17日縣紀委才立案查處,給他一個無關痛痒的党內嚴重警告處分 ,我因為維護群眾利益卻被停止工作!

接下來就是所謂的“整改”,還是由鄭源泉私自操作,將侵占的農戶利益“及時”的進行了“入賬”,就不存在個人貪污,變成了為農業服務中心創收!又另編造了一套退耕還林表冊,對所侵占的農戶利益進行了部分的清退。因為我是內行,知道問題根本未得到全面的糾正,我只能向省、市領導寫信反映此事。在11月29日上午,王洪光鄉長對我說“你不要再告了,由鄉党委給他一個党內警告處分算了”,我才明白為什么個別人要混入党內,目的就是有違紀、違法的事情敗露時,受到党內處分,逃避法律的制裁,這樣嚴重損害了中國共產党的光輝形象!11月30日,市紀委、市林業局來看了一看后,還是不了了之。然后王鄉長有意安排我去對一個村的退耕還林土塊進行逐一丈量,我明白他們是要讓我簽字認可他們所謂的“整改”結果,我還是認真的去進行了逐一的丈量。因為問題根本未得到全面的糾正,我拒絕在退耕還林的任何表冊上簽字,便被雎正權以工作不認真為由,停止了我的工作。我多次找他讓政府把停止我工作的文件出給我,均被拒絕。12月30日,縣檢察院反貪局來調查鄭源泉非法收取退耕還林農戶果苗款一事,鄭源泉將部分果苗款(2500元)上繳縣林業局,此事便算了結。

在按照有關信訪法規向上級反映高升鄉退耕還林腐敗事件反而受到打擊報复后,我意識到再向上級反映將毫無作用,只有通過新聞界曝光才能解決問題。

有新聞媒體將我在网上揭發此事轉告了蓬溪縣政府,3月1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舒兆康帶領紀委副書記、監察局長朱發沛,人事局長胡華,紀委干部馮目准到高升鄉找我座談,并告知我所揭發的全都是事實。我將整個事件的詳細過程告訴了他們,并表達了希望此事能得到糾正和依法查處的想法。朱發沛向我宣讀了縣紀委對鄭源泉党內嚴重警告的處理決定,我對處理決定當中与事實不符之處提出了質疑,對縣紀委這种替其開脫罪責,不依法行政的作法提出了疑問,我提出按《信訪條例》之規定,縣紀委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給我書面答复,朱發沛未作答复。

3月9日,人事局長胡華安排我座談,示意將我調离高升鄉,我出于人身安全考慮,只得向人事局遞交了調動申請,但我仍然向他表示,希望此事能得到糾正和依法查處。

3月15日,市紀委何勤和市林業局副局長顧韻聲与我座談,同樣告訴我,我檢舉揭發的情況全部屬實。還告訴我縣紀委對于鄉党委書記雎正權對我的停職處理在2月23日已出了蓬紀發2005(03)號文件,文件中說我未完成向農民征收公路集資款任務等,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我對這种捕風捉影,栽贓陷害的作法予以否認,并提出反駁。何勤繼續說縣紀委的查處是依法查處的,并說縣林業局的調查結論報告是國家一級机密,不可能給我看,更不可能向社會公開,也不回复我。還說我的信訪給他們增加了麻煩,不管向上面哪級反映,最終都是批轉到他們處理,明确告訴我不准再向上級反映了。

迫于輿論壓力,雎正權于3月底將鄭源泉免職,但農業服務中心仍由他把持,繼續設立小金庫。4月中旬又安排我駐村,我作為林業員,卻只能做与林業無關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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