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計畫 雲嘉南占總金額逾32%
【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專題報導 根據台經濟部水利署呈報行政院的最新計畫,八年八百億元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範圍,包括二十二個縣市主管共二十個水系的河川、一百零六個區域排水系統及六處共二十八公里長的事業海堤,但詳細的經費及辦理期程,仍需視「競爭機制」決定辦理區域及優先順序。
此次6月水患最嚴重的雲嘉南地區,在水利署的規劃中,就占了二百五十七點四億元,總比例逾三成二,其中雲林縣八十八點一八億元、嘉義縣六十三點六三億元、嘉義市二點七二億元、台南縣九十點七二億元、台南市十二點六億元。
補助金額最高的前三縣市,分別是台南縣、雲林縣及彰化縣,其中前二名,也都在此次的雲嘉南災區中。
八年八百億治洪計畫預計從明年起至民國一百零二年,分八年先後編列十三億元規劃費、五百八十一億元工程費及二百零六億元用地費,總經費八百億元;為降低計畫執行前的水患威脅,將在明年度先編列七億元,補助各縣市清理河川及區域排水系統。
計畫主要針對縣市主管的河川、區域排水系統及事業海堤三大目標加強防洪整治,此次影響淹水最鉅的區域排水系統總經費高達六百七十六點九五億元,河川整治也占一百零五點四五億元,另二十八公里長的事業海堤雖僅十七點六億元,但因影響面較大,將趕在前五年率先完工。
至於影響優先順序的「競爭機制」,包括該地區易淹水程度、地方財政能力、執行績效、自籌費用比例、是否完成整體性治理規劃、是否採用生態工法、配合措施完備程度等。
二十二個縣市的用地費補助比例,依各縣市政府財力分為三級,第一級的新竹市、台中市補助三十%;第二級的台北縣、桃園縣、嘉義市、台南市補助四十%;其他縣市列為第三級,補助五十%;總計各縣市提報用地費約四百一十二億元,經競爭機制後暫列二百零六億元,若用地費還可再減少,可調整做為工程費,以提早達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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