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種方法 保留勞退金舊年資
【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報導)「選新制好,還是選舊制好?」勞工填寫勞工退休金意願徵詢表時,總苦惱於如何保有舊年資,也會再三反覆推敲,以期能找到領取退休金的最大可能性,本文將探討勞工如何比較新舊制度的退休金及資遣費金額、選擇風險、優缺點,作為選擇依據。
關於選擇新舊制的風險估算,選擇舊制者可從企業存續率、資遣機率、自行離職機率、領到舊制退休金機率、即將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要件且公司退休同事都領到勞基法退休金等機率推算,原則上,參加舊制者不僅需期望企業永續經營,有把握不被列為資遣裁員名單,身體健康,得以工作到符合自請退休金條件;若未符合上述情況者,建議選擇新制,起碼可獲雇主提撥月薪之6%累計,也具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權。
然而,勞工有什麼方法保留舊年資?勞委會說,有3種方法,方法一為保留舊制年資選入新制,當勞工在原事業單位依勞基法規定資遣或退休時,再結算舊年資;方法二為勞資雙方合意結清舊年資,前提為需在7月1日後進行,結清後,雙方勞動契約仍繼續存續,勞工可將舊制結算金移入個人退休金專戶或年金保險單內,移入後不得中途領回,必須等到年滿60歲符合請領退休金條件時,才可領回;若勞工有意願與事業單位結清年資,需雙方同意;方法三即為選擇舊制,但須在同一事業單位直到退休。
選擇新制者的勞基法舊制年資是否將歸零,勞委會說,在新制施行後,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其適用新制前之工作年資,應予保留,若勞工轉換到他家事業單位工作,舊制年資歸零,選舊制者如離職,舊年資同樣歸零,其原因在於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
若勞工在新制施行前同時任職於兩家公司,可分別選擇適用新舊制,沒有規定兩家公司必須選擇同一制度。
關於新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舊制退休金為前15年工作年資,每年年資發給2個基數;15年以上每年年資發1個基數,最高上限為45個基數;新制退休金為月薪之6%,並保證兩年銀行定存收益,不限定工作年資,只要滿60歲皆可請領,若勞工領新舊制退休金後繼續工作者,其工作年資將重新計算,並適用新制。
至於新舊制的資遣費計算方法,舊制按其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1個月工資,未設定上限,但新制資遣費每滿1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設有上限,最高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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