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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談漁權 台促擱置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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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王平宇、楊倩慧╱綜合報導〕快則6月底,慢則7月登場的台日漁業會談,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昨天表示,將在「暫時擱置主權、不談釣魚台歸屬」前提下與日方協商;行政院長謝長廷主張能解決的先解決,例如重疊海域不做強烈驅逐或不驅逐,「盼在雙方海域重疊處都不要趕漁民」,對保障台灣漁民權益最有利。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上午到台東參加台東榮民醫院啟用典禮,接受媒體訪問時對台灣漁船和日本經濟海域衝突,表達政府立場,強調政府維護主權、保護漁民權益的立場相當堅定。

謝揆說,漁權爭議與釣魚台主權無關,不要扯太遠,釣魚台主權很多國家都主張自己有,這是我國經濟海域和其他國家有重疊,需透過談判解決,與日本協商後,達到「互相不驅逐」的共識,雙方都可以主張主權,其他國家也都是這樣處理,只是我們和日本沒有邦交,因而比較曲折,時間表在這個月底前,雙方就會協商談判。

外交部發言人呂慶龍表示,台日漁業談判雙方都有善意,但是國內各單位必須先尋找共識。

站在外交部立場,國與國談判應以相互了解立場為主,過去談了十四次都無結果,表示雙方各有主張與立場。

外交部希望接下來的漁業談判能更務實,發揮解決問題的想像力,漁業談判不會一次解決,必要時還會繼續舉行第十六次甚至第十七次會談。

李健全昨天列席民進黨中常會談護漁行動。他表示,目前農委會首要工作是準備第十五次台日漁業會談,屆時將在暫時擱置主權、經濟海域的前提下,就漁業資源的共同管理利用來與日方協商,不談釣魚台歸屬。

李健全指出,過去十四次談判有爭議,是因我方作業海域進入宮古島、與那國島,相當接近日本海域,日方對此相當敏感,但希望透過排除雙方法令限制的方式,讓雙方漁船在此作業都不受干擾。

至於日方是否會接受台灣建議?李健全強調,台日雙方都有誠意要解決漁業紛爭,「沒有什麼不可能」。

談判擱置主權 創雙贏空間

記者蘇永耀╱特稿

因釣魚台群島主權認定衍生的經濟海域及漁權糾紛問題,近日成為台灣的政治熱點;細究問題的本質,關鍵仍在於如何保障與擴大台灣的漁業利益,但這不能僅有泛政治化,或強調主權觀,應是積極從國際潮流與慣例,創造雙贏的談判空間。

放諸台灣周遭海域,發生主權糾紛不獨釣魚台群島,日本與韓國在竹島主權爭議,東南亞國家與中國之間對南中國海的主權處理等,都是影響區域安全的重大課題。不過,這些國家普遍採取「擱置主權,共同開發」作法,讓主權的衝突性降至最低,但又能創造最多元的利益共享關係。同樣地,台灣與日本在釣魚台群島主權爭議,亦應朝此方向進行。

其實,依照國際海洋法,兩國都可以自行劃定兩百浬經濟海域,做為漁權範圍,但就是因為有高度的重疊、各說各話,才必須透過談判解決,「化暗為明」,加上兩國政府對存在爭議有相同認知,也都希望透過談判長期解決。這些共同企盼的氛圍,不應輕易地被破壞。

國內政治人物爭相隨艦護漁,固然有助於炒熱議題,讓政府有更多的談判籌碼,但這分寸如何拿捏,避免轉移焦點或誤導談判方向,則是更大關鍵。

從日本角度,既然爭議陡升,如要儘速一勞永逸,就是兩國劃定海域「中線」,然後各自管轄。但這較目前台灣內政部所公布的暫定執行線海域,顯然較小,屆時台灣雖然彰顯主權,卻可能喪失部分漁業海域。

所以台日漁業談判的關鍵,應朝向如何達成海域「共管」的最終協議,護漁的重點也應在此,而非僅有捍衛主權的說法,否則讓日方借力使力,訴求明訂中線,那台灣恐將護了面子,卻失去裡子。

另方面,漁業資源與領土主權不同,如果台日兩國共同管理,那政府之間勢必得在如漁獲量、法令規章等,經常性且頻密性的諮商,甚至在維護該區的海洋資源上,也必須密切合作,這將有助提升兩國政府的對話層級與關係。

換言之,現在台灣在護漁的舉措上,應思考如何引導台日雙方能在共同管理上達成重大結論,而非一味強調主權而不顧其他。

尤其,部分政治人物出現「以戰逼和」的不理性言論,反而不利於良性的漁業談判,試想這些政治人物平日對兩岸關係常要求政府擱置主權,為何在對日關係上反而出現雙重標準?

領土主權向來是零和關係,解決漁權問題若先談主權,那必然觸礁無解。相反地,漁業資源在性質上除競爭面,也有相互合作的面向;台灣如能從漁權的談判過程,充分維護漁民的權利,那其實就是最大的主權宣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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