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庭竊錄對話 男子由證人變被告
【大紀元6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二十日)台中縣李姓男子原本以證人身分接受檢察官訊問,竟公然挑戰司法,在偵查庭內偷偷錄音,此舉讓他變成被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聲請簡易判刑。
近四十歲的李姓男子是一件妨害名譽案件的證人,今年一月下旬到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接受檢察官訊問,他卻私自啟動錄音設備並藏放在背包內,竊錄偵查庭內的對話,被檢察官發覺有異查獲。
李姓男子對竊錄行為坦白承認,錄音機已當場被扣押,檢察官並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李姓男子因而多出被告的身分,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九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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