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六日電)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對林華德退休金案作出決議,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及國票金控不得非法支付林華德退休金及功績金,至於董事方面,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說,目前還不約談董事。
金管會認為,依公司法第 196條規定「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應由股東會議定」。由於國際票券是國票金100%持有的子公司,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公司治理原則,董事會就董事本身報酬等自身利益事項,不應自為決定。
因此,金管會要求二公司不得非法支付林華德退休金及功績金,並請二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注意相關法律對董監事民、刑事責任規範。
呂東英說,董事是資方,其報酬、酬勞及車馬費,這一類和公司法所稱的薪資不一樣,退休金對董事而言是屬於報酬。
他指出,退休金辦法或功績金辦法是屬於董事報酬,應經股東會通過訂入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但國票公司對這兩項辦法都沒有報到股東會,也未看到公司章程授權給董事會。他說,員工退休離職撫恤辦法,有關董事的報酬及酬勞,要符合公司法及勞基法規定。
另外,呂東英指出,公司治理方面,每一位公司董事應盡善良管理人,基於善良管理人忠實履行職務,尤其銀行和金控董事要有一定資格,如果在董事會過程當中需要有專業人士,也可以請律師出席。
由於國票聘請律師同為博達案的律師,呂東英說,公司所聘律師需是公正律師,已接其他案的律師,和提退休案有利害衝突,這樣不行;他說,法界人士也認為這樣不好。
至於金管會是否還要再約談董事,呂東英說,目前還不要約談董事,公司監察人已經出面在處理這件事,監察人在10日已去函董事會表示「有關本公司林華德領退休金,應請釐清相關法律,未釐清前不得支付退休金」。
媒體問到,如果股東會通過林華德領退休金,公司是否可支付退休金給林華德?呂東英說,今年股東會已來不及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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