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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消息

台灣在WTO提案尋求突破區域貿易協定障礙

【大紀元6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十四日專電)台灣在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提案,要求區域貿易協定(RTA)應設立「加入條款(ACCESSION CLAUSE)」,允許第三國經談判後加入,但未能獲得美國、澳洲、加拿大、紐西蘭、中國等主要會員國的積極回應。

據指出,美國官員今天在會中表示,台灣的提案「不實際」;加拿大表示認同,但指將會陷入永無結束的談判泥淖中;中國則懷疑台灣的提案是否在談判小組的權限之內。

WTO的規則談判委員會今天討論RTA議題,對台灣的提案進行了熱烈討論。台灣建議修改「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1994」第二十四條,及「服務業貿易總協定(GATS)」第五條,增設新條文,要求「在RTA簽約國及有興趣國家同意的條件之下,RTA開放給其它WTO會員國加入」,以及「不是RTA會員國的WTO會員國可以書面方式,表達加入意願,RTA會員國應正面回應…。」

台灣強調,這項提案將可在「非歧視性」原則及現行WTO會員國透過加入RTA取得優惠待遇的作法間,取得平衡,以及含有第三國加入條款的RTA將可確保WTO的多邊架構將得以維護及進步。

提案並表示,允許第三國加入RTA可降低歧視,同時確定RTA可促進、而非抗拒貿易自由化。第三國並非自動可以加入,不過,RTA當事國必須在有善意的情況下,提供第三國充分機會,談判加入條件。

台灣的理論基礎集中在,RTA歧視非參與國的貨品、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違背了WTO多邊機制的非歧視性及最惠國待遇的基本原則,開放RTA的參與可調和多邊主義及區域主義間的差距。

在說明提案意旨時,台灣與會官員表示,面對WTO一百四十八個會員國的關稅系統,商人已疲於應付,不斷增加的RTA使情況更為困難,台灣的提案將使RTA成為推進WTO的基石,而非絆腳石。

無論在書面提案及口頭發言中,台灣純從貿易角度論述、分析,完全未提及台灣爭取加入RTA所遭遇的困難。

但與會各國在評論時,回應並不積極,美國與會代表指出,美國簽訂的RTA中常有加入條款,但要RTA會員國與任何其它國家談判是不切實際的。

澳洲官員表示,台灣提出了有趣的概念,但要實行可能有「政治困難」,如歐盟會員國間的RTA不會接受非歐盟國家參與。

巴西更是直言,建立RTA時,政治考量可能比貿易更重要。

加拿大對台灣提案的理念表示認同,但指將會陷入永無止境的談判泥淖中;中國則懷疑台灣的提案是否在談判小組的授權之內。

台灣代表回應各國評論時強調,台灣的提案當然在談判小組的權限範圍之內;以及要使加入條款成為強制性需要談判及未來進一步討論。主席最後裁示在下一次會議中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