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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扁下水 和艦起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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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歐祥義╱特稿﹞把阿扁拖下水,就能解決和艦案的問題?就和艦案發展至今的事證,主管官員都明言,就算台灣政府想幫聯電就地合法,都是心有餘而勢不能,曹興誠牽扯愈多人進來,愈會讓和艦案成為聯電未來營運上,一個難以打開的死結。

違法赴中國資設立和艦是一個事實,這是法律問題,要用政治手段解決,需要很大工程,曹興誠從2月中旬檢調搜索聯電公司開始,從未正面回應違法在中國設立晶圓廠的事實,到昨日聯電股東會中爆料陳水扁總統知情為止,態度依然沒變。

陳水扁不是第一個遭曹興誠牽扯進和艦的局外人,從曹的第一封報紙公開信起,被他點名「應為和艦在中國建廠負責及造成和艦案曝光」的人,包括他指為「信口開河、喜好吹噓」的中芯張汝京、「以超出行情五倍價格收購世大」的台積電張忠謀,還有被他認為是告密者的陳澄佑,但這些人都沒有意願回應曹興誠的攻訐,大家都冷眼旁觀看他怎麼自圓其說。

「私生子的親生父親是誰,驗一下DNA就可水落石出;和艦案的親生父親是誰,與張忠謀、張汝京都沒有牽連,阿扁總統也沒辦法讓私生子就地合法。」一位主管官員以具體而微的比喻,形容和艦案與聯電的關係。

如果就審查實務面而言,要讓聯電申請投資和艦案通過審查,還真的很不容易,關鍵有幾個,依據行政院核定的「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赴中國投資八吋晶圓廠製程技術限於零點二五微米以上。

但根據曹興誠2月18日在報紙的公開信內容,和艦已能作到零點一八微米的製程,和艦的製程技術如何取得是另一個問題,如果政府同意聯電投資和艦案,必須冒台灣半導體產業秩序崩解、全球對中國高科技保防結構潰堤的風險,台灣政府輸不起也冒不得這種風險。

聯電自民國六十九年創設,到目前躋身全球晶圓代工大廠之列,憑恃的是國家的資本扶持與台灣教育體系培植的人才,還有政府的租稅優惠及其他社會資源,才能成就今日資本額達一千七百七十七億元的聯華電子。

壯大的聯電絕非曹興誠等人的功勞,聯電的當權者要有這種體認,不論何種壓力或因素,他們都應為這塊哺育聯電茁壯的土地及人民善盡回饋之情,但曹興誠似乎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視台灣的法令為無物。

基本上,和艦案唯一的解決途徑,就是讓司法案件由司法解決,違法者必須面對國家的制裁,守法者才能信服,政府的法令與綱紀才得以伸張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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