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被凍釋憲 由政院提出
【大紀元6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世昊╱台北報導〕大法官會議雖已決議受理民進黨團提出的按捺指紋釋憲聲請,但大法官會議要求民進黨團再「補充理由書」的決定,已影響民進黨團最近的釋憲動作﹔黨團幹事長賴清德昨天表示,黨內已決定,未來對在野黨「凍結」預算的釋憲聲請,將改由預算行使機關行政院提出,而不再由黨團提出。
民進黨團在接連提出國大職權行使法、戶籍法釋憲聲請後,原本也將針對在野黨在立院程序委員會封殺法案,讓許多法案無法交付審議,以及在野黨團審議政府預算時,提案通過決議「凍結」立院通過預算與國營事業的釋股爭議,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由立院黨團對程委會卡案與凍結預算聲請釋憲,是民進黨內過去在行政立法協調會報的決定,但上週在內部研商釋憲聲請文的會議中,決定程委會卡案之釋憲聲請,繼續由黨團提出,但凍結預算釋憲聲請,則改由行政院提出聲請。賴清德指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立委聲請釋憲,是「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預算的執行單位是行政院,並非立委,因此由行使職權的行政院聲請釋憲,較符合規定,也不至於會遭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行政院方面對此決定「並未反對」。
他坦承黨團有此「體認」,是受到戶籍法釋憲聲請案的影響,他說,大法官會議要求民進黨團「補件」時,當時內部也擔心大法官會議會予以駁回,不受理此案,雖然大法官會議最後決議受理,但有必要降低其他的釋憲聲請案被駁回的風險。
民進黨團對於兩項釋憲文的內容斟酌再三,主要是擔心釋憲聲請後遭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或是釋憲結果是並未違法違憲,反而讓在野黨取得在程委會「卡案」與預算審查時「凍結預算」的合法性,未來變本加厲。
對立院的預算審議聲請釋憲,民進黨主要是認為,在野黨審查預算時,在通過預算時,動輒做出預算必須在行政單位向立院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的決議,形同二度審查,也讓通過的預算處於不安定狀態。
至於程委會封殺法案部分,黨團擔心聲請會因「國會自主原則」而不被受理,決定將「監委人事同意權」做為具體個案,闡述立院職權行使法明文規定,立院對人事同意權之行使,是不經討論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在野黨在程委會封殺於法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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