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香港要聞

程翔事件港府推搪塞責

一國兩制不能成擋箭牌

【大紀元6月1日訊】(亞洲時報記者林綺慧6月1日 撰文)香港—身為香港居民的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被北京方面聲稱身為“間諜”,遭國家安全當局拘留審查已有月餘。按中國法律,除非程翔已遭逮捕,否則其扣留已不符國家的規定;可是,香港政府既沒有主動向中央政府瞭解程翔現階段的狀況,也沒有為程翔爭取安排律師,會見家屬等保障其法定權益的安排。港府一句“一國兩制”,絕不可以把這些基本責任都推得一乾二淨。

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於4月22日因“涉嫌間諜問題”被中國有關部門審查。中國外交部5月31日發表聲明,聲稱新加坡《海峽時報》駐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承認:“近年收取境外情報機構大量金錢,在內地收集情報”,有關部門正進行審查。不過,新加坡《海峽時報》隨即發表聲明表示震驚,強調程翔為該報工作多年,一直表現專業,對他毫不懷疑。

就程翔被扣查事件,其妻子劉敏儀表示,早在5月初已到保安局港人救助組求助,並寫信給當時的署理行政長官曾蔭權,要求曾將求助信件轉交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

現正準備參加香港行政長官補選的曾蔭權6月1日公開表示,在離開署理行政司官職位前已知悉程翔事件,並第一時間通知保安局,並相信現任署理行政長官唐英年會按既按程序處理事件,按照“一國兩制”原則處理。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就程翔事件回應傳媒提問時稱,一直都與程翔妻子聯絡,並表示“程太要求我們協助的事,我們都有盡我們的能力。”李少光並沒有說明香港政府曾經或將會提供什麼協助,只表示,“案件的詳情我們(香港政府)不可以在這裡說”。

李少光重申“現在是牽涉一宗案件,我們(香港政府)要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我們不可以干涉內地的執法及司法程序。”

按中國外交部5月31日聲明,程翔現時是遭“依法審查”,但當局迄今並無任何訊息顯示程翔是否已遭正式逮捕。程翔現時已遭扣留超過一個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除非程翔是被逮捕,否則他的拘留都不符法律規定。可是,香港特區政府連這方面的訊息,也沒有替程翔家屬打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中國法定的主要強制措施有以下內容:

  (1)傳喚。傳喚到案後訊問調查的時效為12小時。

  (2)拘傳。強制傳喚,時效與傳喚相同。

  (3)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審查期限為12個月之內。

  (4)監視居住。監視居住的審查期限為6個月之內。

  (5)拘留。拘留審查羈押期限為3日,可分別延長至7日或30日。

行拘留後除有礙案件偵查等情況外,應當在24小時內將拘留情況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單位。執行拘留後24小時之內應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

  (6)逮捕。逮捕審查羈押期限為2個月,視案件情況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多次提請延長審查羈押期限。執行逮捕後除有礙案件偵查等情況外,應當在24小時內將逮捕情況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單位,執行逮捕後24小時之內應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

另外,港府連為程翔安排程翔會見律師,讓他得到公平審理的基本服務,似乎也沒有提供。亞洲時報在線6月1日去信保安局,詢問香港政府派律師代表協助已被內地有關當局扣查超過一個的香港居民,是否算為干涉中國內地的執法及司法程序;以及會否協助程翔得到中國法律規定的律師代表協助。保安局並沒有就問題作出正面回應,只以保安局局長李少光6月1日回應傳媒的內容作答覆。

可以說,保安局派律師代表協助被扣查香港居民,絕不屬於“干涉內地的執法及司法程序”。保安局亦沒有回應會否派律師代表協助被內地扣查的程翔。離譜的是,香港駐北京辦事處也不會派人探望程翔。據李少光聲稱:“特區政府沒有這樣的機制去探望在內地協助調查或被羈留人士。”

李少光在接受傳媒採訪時,只是再次提醒香港居民,“在離開香港在海外或境外的時候,一定要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及禁制的事項。”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有關“協助在內地的香港居民服務指南”,若香港居民在內地因涉及刑事安件而被拘留或逮捕時,香港政府可以提供的協助三項都是十分被動的,分別是,在收到內地執法機關有關香港居民被拘留或逮捕的通知後,把情況轉告其在港的親屬;就被拘留或逮捕的香港居民個案,向內地執法機關了解情況;以及提供有關內地律師的資料”。

2002至2004年香港駐北京辦事處收到香港居民在內地還上困難的求助個案

求助內容 個案宗數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涉及遺失旅行證件或金錢 59 54 82

在內地遇到危險、發生交通意外、受傷、或其親屬在內地身亡 42 69 126

有關香港居民在內地遭拘留 108 96 89

總數 209 219 297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