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呼悠的一波“反分裂”統戰大潮下﹐芝加哥的一些泛藍人士紛紛中招。在上月﹐“芝加哥小人民日報”(辰報)組織了一場“反分裂法的研討會”。有“著名”親共人士﹐紐約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花俊雄參加。據“小人民日報”報導﹐這些泛藍的什麼什麼教授﹑董事表示支持中共制訂“反分裂法”。
我不能肯定這個報導是真是假﹐因為據接受過此“小人民日報”採訪過的黃偉悌教授說﹕“他們會將你說的話歪曲報導。”但願他們是歪曲報導。不然這將是多麼“時空錯亂”的情景(這個陳水扁有時說得對)。
能被稱作“泛藍”的台灣人士﹐應是如此定義﹕大部份屬于國﹑親﹑新三黨﹔堅持中華民國理念﹔反對台灣獨立﹔支持統一或因中共在大陸獨裁統治的情況下維持兩岸現狀。著啊﹗既然是堅持“中華民國”理念﹐那為什麼支持中共制訂的“反分裂法”﹐去捧中共的臭腳吶﹖對不起用了很粗的語言。台灣有“中華民國憲法一中”﹐台灣也有“反分裂法”﹐叫做“國家安全法”。中共的反分裂法可能就是學的“台灣經驗”。
台灣的“國安法”裡還規定人民集會結社不得主張共產主義和分裂國土。這些人自己家裡有好東西不要﹐非得起哄架秧子地站到中共的立場上去反什麼分裂﹐那你還怎麼泛藍﹐你不成泛紅了嘛。
再有就是給這些藍裡泛紅的台灣人士提個醒。中共自通過反分裂法以來﹐一直未對“台獨”有過明確定義。在中共的立場上﹐只要你不認同那個中共國而堅持中華民國的人也應是“臺獨分子”﹐因為中華民國的存在直接危及了中共的執政合法性。這一點可以從中央社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從北京發出的一份新聞稿中得到證實。在九月三日北京舉辦的“第三屆亞洲政黨國際會議”上﹐中共向各國採訪媒體提供由中共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作序的<台灣問題ABC>”的宣傳冊﹐在<中華民國與台灣>一章﹐聲稱“中華民國法統已經終結”。可見中共對終結泛藍人士“國家”的心情是多麼的迫切。泛藍親共﹐那不是往老共槍口上送嘛﹖﹗
“中華民國法統已經終結”這一點中共與臺獨非常一致。所以有時我經常提醒大家﹐尤其是親共人士和老共喉舌的記者們﹕“我黨是支持過臺獨的﹗”我黨反對臺獨的政策如果執行到底﹐決不符合它在中國專制統治的利益﹐其實它希望台灣實際獨立﹐“兩岸各搞各的﹐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如果你不能完全理解我黨的戰略意圖﹐對准一個眼兒﹐猛吹一個點的狂喊統一﹐難免會讓我黨不高興。這就好比拍馬屁拍到主子的生殖器上﹐到時主子和奴才都會不舒服。(//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