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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
【大紀元4月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博達案以來,金管會陸續處罰相關的會計師,停業之外,有的還要賠償!銀行發現,愈來愈多會計師和律師事前先進行「財產信託」,萬一將來踩到地雷而被處罰,起碼財產已經移轉,不致於孑然一身。
國外盛行的信託,台灣由於相關稅制陸續完備,一直到最近兩、三年才比較普遍。銀行指出,信託商品可以量身訂做,父母怕意外身故之後的巨額保險金,會被其他人竄奪而無法留給子女,可以安排保險金信託;愈來愈多律師和會計師,怕簽証財報的時候,不小心踩到地雷,就像博達案,會計師除了停業之外,事務所還要負起無限責任,專業人士進行有價証券信託,事前進行財產移轉的情形,也愈來愈多;同時還可以節稅。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副理邱奕德說:
『在受益人特定,而且不保留變更受益人,或者,只保留受益人特定間做一定調配,這兩種狀況,還是可以節到一定的贈與稅』
信託產品還包括子女教育基金、以及遺囑信託等,銀行可以依據民眾的個別條件,簽訂不同的契約。通常信託會有簽約費、契約修改費、以及實際撥款的管理費。最普通的簽約費三、五千不等,每次修改費五百到一千元不等,最貴的是管理費,每年按照信託規模,收千分之三到五不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