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洪敏隆╱台北報導〕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騎「霸王馬」事件愈演愈烈,根據市府資料顯示,招待金溥聰騎馬長達一年的友人謝屏翰,在金任新聞處長任內曾承攬兩次短片廣告製作,更在金上任副市長後,擔任市政顧問,且承攬去年底馬英九就任市長六週年記者會宣導短片,前後共獲得市府近千萬元的委託案,且時間點均在金溥聰任市府公職期間。
對此,金溥聰表示,他在新聞處長任內所有招標案都是依照法律合法招標,如有任何不法他願負一切責任。
謝屏翰的公司為「長澍視聽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九年,在金溥聰任北市新聞處長時,該處以「專案」的方式,動用第二預備金,委託該公司製作「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宣導短片,為規避「政府採購法」招標金額達一百萬元必須公開招標的規定,該處將一組宣導短片分為兩個部分,使得第一部分的招標金額只達八十五萬元,因此可以採限制性招標,也就是由新聞處指定長澍公司製作,緊接著該公司又續拍另外二支垃圾費隨袋徵收宣導短片,新聞處也就再加付三十八萬元。
也就是說,長澍公司在該組宣導短片的總收入是一百二十三萬元,原本會超過一百萬元應公開招標金額,但金溥聰刻意將該短片拆成二部分製作、共三支短片,第一支一分鐘,第二支和第三支共四十秒。
另外,金溥聰於民國九十年8月卸任處長,但在他卸任前,謝屏翰再度承攬五支宣導短片廣告,共三百萬元,雖超過採購金額應採公開招標,但新聞處依照政府採購法「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改為評選的方佗出優選廠商後再議價,所以新聞處採購評審委員在當年選定長澍公司的設計稿為第一優先議價廠商,入選後再以議價的方式簽約。
當年謝屏翰製作的五支短片包括,「取締酒後駕車 – 醉拳篇」、「禁用手持式行動電話 – 雙手篇」、「捷運悠遊卡 – 手舞足蹈篇」、「公廁清潔 – 將計就計篇」、「駕駛人及前座乘客應繫安全帶 – 親情篇」。
去年8月金溥聰上任副市長,謝屏翰也再度得到市府的工作機會,研考會主委周韻采表示,謝在去年十一、12月時擔任市政行銷組顧問。
另外,長澍公司也在去年底時再度承攬捷運公司製作的馬英九六週年記者會宣導短片,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委託長澍公司製作的宣導片一共四個主題八支影帶,是配合捷運車站月台從去年12月11日啟用的電漿電視,每小時必須有九分鐘的公益宣導短片而錄製,因此捷運公司在去年10月底以「台北捷運系統宣導短片」名義公開招標。
捷運公司表示,當時至少有三家廠商競標,最後由長澍得標,金額約為五百萬元,招標過程都公開透明,絕未有圖利任何特定業者。
金溥聰表示,他在新聞處長任內也曾發生市府委託孫大偉廣告團隊製作紀錄片遭質疑的事,當時謝導也是團隊成員,但後來證明一切都是合法的事,「難道做我的朋友就要遠離市府嗎?」
至於長澍傳播視聽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府得標的宣導短片一事,記者打電話至謝的公司並未聯絡上,而至昨晚為止謝屏翰也未回電,因此未提出相關說明。
金溥聰坦承騎馬沒付錢
〔記者劉榮、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騎「霸王馬」風波愈演愈烈,台北市議會昨天開議,民進黨議員緊咬金溥聰就任副市長前,在長達一年多期間內,曾密集前往漢諾威馬場接受招待「練馬」,就任副市長後,「馬主」也被新聘為市府顧問。
金溥聰昨天在答詢時坦承,確實未付過錢給馬場,但他絕對沒有騎霸王馬,因為馬主都有付錢,他當時是大學老師,不具公務員身份,雖然由馬主付錢,但他騎完後「也會請人家吃飯,朋友的關係不必無限上綱」,馬主謝屏翰獲聘為市府顧問,由於是無給職,中間也沒有利益關係。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赴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民進黨議員將砲口轉向馬團隊操守,民進黨議員李建昌率先抨擊,馬英九在施政報告中空談,要讓台北市成為休閒城市,但馬就任六年多以來,卻連個休閒馬場都沒有法令可適用,金溥聰到漢諾威騎霸王馬,「在馬場不但要騎、要吃,到頭來還要幹(掉 )人家」。
民進黨議員藍世聰表示,根據馬場業者所提供的資料,金溥聰密集前往漢諾威騎馬期間,至少長達一年,一個月至少五、六次,藍世聰並提出一份漢諾威總經理許安成提供的騎乘紀錄,藍世聰質問資料上的簽名是否是金所簽,金溥聰則嚴詞否認。
議員劉耀仁也質疑,金的這位馬主朋友,是在金去年就任副市長之後,才獲聘為市政行銷組顧問,就算是無給職,也是市府名器,之間的「對價關係」,又豈是無給職就能撇清。
針對議員指控,馬英九僅表示,這些都是在金未就任公職前的行為,並反問議員「質詢這個有什麼意義?」金溥聰表示,他到漢諾威是在九十二年下半年至九十三年上半年期間,偶爾利用週末去,一個月最多三次,總數大約只有十幾次,而且,騎馬根本不需要簽名,如果有簽名,一定是偽造文書,可以保證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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