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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盼市府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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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七日電)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與內湖區多位里長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當地居民飽受「有停車格,無停車位」困擾;部分房地產業者申請遊動廣告車,長期停放路邊停車位,變相為一般戶外廣告,引發民怨,希望市府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路邊停車位。

出席記者會的里長代表指出,近年來內湖區星雲街、金湖路、康寧路、環山路的路邊停車位被部分房地產業者的遊動廣告車佔用,卻少見主管機關交通局取締,即使取締,業者更換位置後,可規避法令取締,造成居民困擾。

李建昌指出,遊動廣告車應巡迴街道,且應自備停車位,不應佔用路邊停車位,解決民怨的根本作法,建議市府拿出公權力,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路邊停車位,避免遊動廣告車定點停放,變相為一般戶外廣告。

交通局官員表示,現階段的作法,都依規定核發廣告許可證,且於函中加註「不得固定停放(三日為限)北市道路,經通知未於四十八小時改善者,廢止其許可證並加以取締」。

交通局官員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及「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已公告北市七十五條主要道路非例假日七時至二十一時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針對內湖區民眾心聲,交通局擬在近期再公告金湖路、星雲街、瑞光路、瑞湖路、洲子街、港墘路等六條幹道禁止停放遊動廣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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