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捍衛「粵海明珠」的環保英雄
【大紀元4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 1998年,在聯合國倡議的「國際海洋年」下,來自中央14個部委組成的「中華環保世紀行記者團」來到了廣東省南澳縣。經調查發現,素有「粵海明珠」之稱的南澳縣為了發展經濟,到處炸山填海,使原本秀麗的海島滿目瘡痍,海洋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當時在全國人大環資委邀請下,帶領記者團揭露報導有關領導貪污腐敗及破壞南澳島的生態平衡的環保英雄吳來喜先生,遭到報復性打擊,多年來過著逃亡生活。
粵海一顆璀璨的明珠
南澳縣是廣東省唯一的海島縣,也是汕頭經濟特區的轄縣,處於高雄、廈門、香港三大港口的中心點。素有「潮汕屏障、閩粵咽喉」之稱。南澳是東南沿海一帶通商的必經泊點和中轉站,早在明朝已有「海上互市之地」之稱。
南澳的「陽光、沙灘、海水」是開發現代旅遊天然條件。潔白的沙灘、碧綠的海水、茂密的植被、清淨的空氣和眾多的島嶼,南澳既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的天然造化,也有深刻的歷史的鐫刻,是重要的文化旅遊景點。
純樸的小島出了個善良正直的人
吳來喜先生今年41歲,住在廣東省南澳縣後宅鎮人民政府。1987年畢業於廣東汕頭教育學院生物專業,畢業後分配到後宅鎮人民政府,先任黨政府辦公室資料員,後從事地籍、礦產資源管理員,是後宅鎮人民政府國土歸規劃助理工程師。
吳來喜先生有一個幸福家庭,全家5口人生活在這個人間天堂的島裏,過著平凡和純樸的生活。他是個非常耿直的人,是老百姓眼中的好人。
由於他敢於直言,向官僚腐敗挑戰,揭露縣有關領導的貪官腐敗及破壞南澳島的生態平衡,而遭到報復性的打壓,失去了人身自由,多年來過著逃亡上訪的生活,家離破散。為了討公道,16次去北京上訪。
南澳領導利用電視台蒙蔽粵海明珠滿目瘡痍事實
在他任國土資源管理員期間,南澳正處在開發熱階段,出現大量土地被亂批、亂征、亂炒,大量土地被炸、林木被毀,土地流失嚴重和浪費現象非常嚴重,沿海淺海灘塗,沙灘多處被沙土亂石填沒,而且在這些破壞中,使靠海吃飯的農民,不但沒讓生活改善而使生活環境更加惡劣。
南澳璀璨的明珠漸漸失去它的光耀,看到從小陪他長大的天然海島,生態環境破壞非常嚴重,為了老百姓的生活和子孫後代生活環境,帶領中央領導堪察南澳島。
1998年是「國際海洋年」,聯合國提出為了地球的生命拯救我們的海洋。他接受全國人大環資委研究室尚萬城主任和李光偉的邀請,本著保護國家國土資源的目的,先後4次公開為中央14個部委組織的「中華環保世紀行,建設萬裏文明海疆的記者團」帶路到南澳各地,對南澳島嚴重破壞環境和資源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其間還得到上級領導尚萬城主任誇獎:「是位好幹部,為中央提供新聞線索,對國家作出貢獻,提出要創造一個寬鬆的環境,讓吳來喜在南澳好好生活,並保證有中央做後盾,保證地方政府不會打擊報復。」
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吳先生向中國10多家知名媒體跟報社發表了30多篇報導,揭露南澳政府違反法律政策,破壞環境與資源,給國家造成的不可挽回的巨大損失的嚴重錯誤。
而縣政府利用南澳電視台連續報導南澳經濟發展了,環境保護好了的假像,來蒙騙全國人民,其實南澳已經將海洋當垃圾場,盲目填海,其實粵海明珠已滿目瘡痍……
南澳鎮地方官員腐敗現象百姓忿忿不平
南澳島原來有70,000多人口,由於生態破壞特別厲害,老百姓無法過日子,很多人出外打工,當乞丐,就有好幾萬人,島內只剩下40,000多人。因為特殊的地理環境,南澳島走私特別猖獗。由於農民失去土地,生活非常困苦,農民不斷反映幹部們貪官腐敗非常嚴重。
如南澳縣後宅鎮綜合服務公司與台灣某公司合謀走私幾百萬元的汽車跟摩托車等;後宅鎮前埔村幹部集體貪污土地款20萬元,其中的涉案者被判刑後,還可以繼續擔任後宅鎮人民政府幹部;後宅鎮城建所所長、村鎮辦主任等人翻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00份,以後宅鎮誠建所名義發放,等一系列問題,對此1988年~1999年他多次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
吳先生認為這種現像是不正常的、不正確的,也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改革開放,而是瞎指揮和違法違紀行為,已經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損失,應該馬上制止,因此他把南澳「違法批地,盲目上項目」,「把一千多畝林地欺騙為非林地賤價出賣給地產商」,「土地聚減,農民無地可耕,鹽民無鹽可耙」,「土地任其炒賣,用二萬畝土地換取跨海大橋項目造成國家慘重損失」,單位走私汽車、摩托車以及因涉及土地問題來隱藏貪污腐敗的等問題,多次向上級黨政機關舉報,發表了《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價格與年限問題》、《土地浪費流失及對策思考》等多篇文章,對南澳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批評和建議。
媒體報章是政府腐敗官員報復百姓的武器
《九評共產黨》有段話說:「報喜不報憂的手法是新聞媒介根據共產黨的指示而採用的一貫做法。在歷次運動中,報紙和電視推波助瀾、造謠傳謠才能使得共產黨的方針政策得以實施。共產黨一聲令下,全國媒體立即執行。為達到這一目的不惜殺人、不惜破壞生態環境、不惜讓中國大部份農民及城市居民長期生存在貧困之中呢?」。報紙要反過來看。報紙上講團結,那就是存在著分裂問題了。報上講形勢大好,那就是那裏有困難。黨愛聽的話就說,黨不愛聽的話就不說。
吳先生告訴記者,遭到廣東省人大副主任林德昆和縣領導張凱等人報復至今,說他長期舉報不實,沒有把縣領導帶領全島人民向貧困宣戰,努力至富的一面向上匯報,批評他有損廣東省和汕頭特區的光輝形象,破壞有關官員的聲譽… …
2000年9月,領導們邀請廣東南方日報社和南方周末的記者到南澳調查,至吳先生以死地。10月2日,南方周末在第7版題目聳動、誇大其詞,以「舉報狂人」為題及用他的肖像全篇幅報導有損他名譽的失實報導,使他從此被帶上了「舉報狂人、瘋子、精神病… …的帽子」。
吳先生告訴記者,媒體的不實報導已給他造成嚴重的後果,使他們夫婦工作沒了,使他徹底失去社會地位,一家5口人生活無著落。這兩家媒體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侵害他的肖像權,把他醜化為狂人並醜化他的肖像,而且多家媒體轉栽報導,使他全家遭到嚴重精神傷害及打擊。
由於此篇報導,害他沒有單位請他,說他是狂人,使他流落街頭靠乞討為生,被媒體以很多不堪的字眼,如「要脅上級、亂告狀、漁民的五短身才、一個大學水平的僅僅寫出小學的水平、說他是精神病病人……」等等字眼,差點害他自殺,精神差點崩潰,一家人都掙紮在飢餓的死亡線上。
為了討回公道,2000年到現在,他向中宣部、中國記協投訴兩家媒體的侵權行為。
2001年向廣東東山區法院對兩家媒體提出告訴,要求他們在相同版面和相同欄目
給他陪禮道歉,要求上級法院判兩家媒體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及承擔受害人訴訟費及差旅費。
但是法院支持他第一個請求,其它請求被駁回,法官還說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兩家媒體只在很不顯眼的版面登了幾行道歉的話,但對受害人的傷害已無濟於事了。
為了到廣州、北京控告、上訪,吳先生已山窮水盡,忍受著常人無法理解的煎熬,等待又等待,等待中又受到拘留、毆打、強制勞動和恐嚇,所以法院只判兩家媒體賠禮道歉,已不是「道歉」兩字能補償的。
「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他人肖像權、名譽權人格尊嚴的,要給予精神賠償的規定。我國精神損害賠償,其立法的原意具有懲罰性和撫慰性,對隨意寫文誹謗和污辱他人的人,不但要從政治上、法律上、道德上譴責,還要從經濟上懲罰。所有一審判決了媒體侵權,但不給予處罰,給申請人的精神安慰明顯與我國立法精神不相符。
地方官員惱羞成怒遭到打擊報復
這些現象不但沒有沒有引起領導的重視,地方官員惱羞成怒,反而被認為「多管閒事,對改革開放不理解,心態不正常,還被戲謔為「南澳活寶」,但是吳先生這種保護國家國土資源的愛國熱情,給他帶來了災難,南澳某些領導沒有正確對待中央跟媒體的批評,反而認為我配合記者團工作,有損「南澳光輝形象,吃裏扒外,同時影響他們貪污腐敗」,對吳先生十分痛恨,於是採取各種惡劣手段對他進行打擊報復,並抵制中央對他們違法違紀行為的批評和糾正。中央的稱讚竟讓他成為地方政府批判的對象。
他們通過後宅鎮某些領導和同志對他實施政治歧視,人格污辱,身體摧殘,經濟制裁等報復迫害的惡劣手段,並暗中編制和上報他的假材料,篡改他的工作簡歷,把他比喻成一個違反紀律,工作糊塗,道德敗壞的人,來斷絕他向上級機關反映真實情況,怕他們的腐敗行為曝光。
(一) 慘遭毆打:
1998年11月在後宅鎮黨政辦工樓下,被村鎮辦主任袁秋平毆打;1999年2月在後宅鎮辦公樓會議室,遭到縣人民檢察院幹警許瑞彬、後宅鎮副書記吳俊沖等5人的毆打;1999年7月,吳先生在縣迎賓館門口,被南澳縣接待科長鄭珊指示的身邊工作人員吳增強等3人毆打。他因此報案,他們又指使部份幹部職工編造假證詞、證明材料情況向上反映及匯報,來否定他被打事實。雖然他有充足的人證物證等,要求有關部門處理時,卻被認定為「被打傷證據不足」,致使涉案人員至今逍遙法外。
(二) 剝奪工作權:
吳先生於1988年到後宅鎮政府任幹部,享受財政撥款和幹部待遇,後被借掉到城建所上班,但工資及一切福利待遇都保留在後宅鎮政府。1999年3月,城建所編造他曠工82天的虛假情況,後宅鎮政府利用此報告作出處罰,使他從幹部成為不明身份人員,月薪從700元變成250元,他成了兩個單位的人球,要求領導給他個合理處罰的理由,到現在領導始終沒有給他答案,只讓他只有250元人民幣養活5口人,遭到報復性毆打後,他沒有曠工,仍然堅持邊服藥,邊工作,但最後還是開除他,剝奪了他的工作權。
(三) 剝奪政治權利:
為了使南澳破壞環境資源的問題得到查處,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和恢復,他多次向上級反映情況,但遭到南澳領導的百般阻撓,用假材料及各種人身攻擊來斷絕他的投訴管道,還侵犯他的隱私權,對他的信件進行扣押和拆檢,對他的行蹤進行監控。
2000年3月,吳先生到北京上訪,南澳縣通過鐵路派出所,在火車上以「中央禁止上訪」為由,強行扣留他20多小時。
2001年5月,吳先生再次到北京上訪,南澳縣公安局說他是「精神病人」,叫派出所將他非法拘留,收容共28小時,還遭到幹警朱立剛的毆打。
2001年8月,南澳鎮領導黃正設下圈套,說要給他恢復身份,叫他簽名,簽完之後,告訴他你的情況不用落實,叫他安心在城建所上班領250工資,今後不準他越級上訪,吳先生被騙了,黃正是利用他的簽名,阻止他繼續揭露他們的腐敗官僚違法違紀行為,利用假材料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2002年1月,縣領導將他打電話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的電話,歪曲為騷擾領導的電話,指示有關部門派4名警察將他強行拘傳,花6個多小時審問他上訪的途徑、接觸的人物、聯絡電話、住宿、資金來源及生活的著落,一一盤查,對他的所有上訪資料進行檢查,不準他上訪,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南澳縣的各級領導多次對他進行教訓、威脅、恐嚇,不讓他反映情況.,強迫他多次寫下檢討書。《九評共產黨》有段話說:「作為一個政黨,別人批評不得,反對不得,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什麽不同意見都不能說。只要他認為你是敵人,他就可以消滅你,他們的道理是沒有客觀標準的,是不講善惡、公平、正義的。誰的權勢大,誰就擁有真理。既沒有什麽道義,也不講良心。共產黨的己所不欲,要施於人。貫徹執行政策:在共產黨的領導下,政策的執行往往採用了強迫、威嚇的手段」。
家人也遭到報復痛失父親以乞丐為生
吳先生和父親一起去南澳縣迎賓館,向住在這裡的廣東省工作組反映南澳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及官員腐敗問題。因此父親在2000年9月也遭到無證駕駛的車輛故意撞倒,雖然知道肇事者是誰,但交警隊卻不做處理。他父親原來身體特別好,很能幹的一個人,因無錢救治,最後也含冤離開了人間。
吳先生的太太也遭到打擊報復,也無故失去鎮環衛所收費組的工作,他告訴記者,妻子受不了媒體的如此大的污辱報導,甚至提出與他離婚。
唯一的一個孩子因為沒有一分錢,多次失學,母親因為父親生病,也失去工作,為了生存,出南澳島當乞丐。
記者:請問您遭受到如此大的傷害,您後悔嗎?
吳先生:我不後悔,我為百姓說句公道話,絕不後悔。在我受到不公平待遇,政府沒人管,全國人大那幫人說的多好聽,簡直是坑人啊!我出事了,那幫人都躲起來了。真讓人心寒啊!這不是我吳來喜一個人的悲哀,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啊!
記者:請問您現在人身安全嗎?
吳先生:可以說是非常危險的,我已被下了禁足令,不準踏出南澳島,我住在四樓,兩會期間,我24小時被監控,電話被竊聽,我想上訪,在家里床上就被拷住,我在南澳島沒有人權,沒有人身自由,每天生活在恐怖中。
記者:請問老百姓對您是怎樣看法?
吳先生:老百姓對我特別同情,對我特別好,但他們沒有辦法。這麼長時間,讓我看到人間的冷暖,在我父親死後,我連跟他辦喪事的錢都沒有,是鄉親們你一塊錢、兩塊錢都給我,一個老太太讓我最感動,給我5塊錢送爸爸。
相反,政府機關都沒有人敢拿一分錢給我,按照政府規定,政府要給500元家屬慰問,這都沒有,沒有人管我……
吳先生說到這裡,讓我想起《九評共產黨》中的一句話多麼精確,說「許多中國人對大是大非的問題不知不言或知而不言,不講真心話成了在中國平安生存下去的最基本素養」。
吳先生說:「他能離開南澳島16次去北京上訪,都是老百姓的支持,為了討公道,恢復我的權利,我能逃出來都是老百姓的幫助,我曾游泳渡海,曾偷偷藏在朋友的面包車出來的,這次能出來是漁民用漁船偷偷把我送出來的」。
記者:請問您中國還有清官嗎?
吳先生:沒有,是說我走到現在都沒有遇到,沒辦法找到,政府官員說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官員說一句話不管是對的還是錯的,它都是對的。雖說共產黨把人權訂入憲法,那是騙老百姓的,給外國人看的,殺死人只要有權勢都沒事啊!各地方違法征用農民的土地,太多太多了……我敢說真話,沒有得到保護,反遭迫害,這是中國社會的悲哀啊!
2002年我到北京上訪,在全國人大辦公廳,被警察拉到衛生間裡面痛打,多處受傷,打了被抬出來,沒有給我醫治,被軟禁在汕頭駐京辦事處,後被當地人員遣送回家。哪裡有清官啊!
記者:請問您這次出來之後,有甚麼打算?
吳先生:過一段時間要去北京上訪,請求中央給我平反,如不能解決,在北京找點零工做,找不到我就到大學掛牌做乞丐,我都無所謂了,沒有感覺了,沒有人的尊嚴了,這條路也許很長很苦,我都不怕。
記者:我祝您成功順利!
希望能和家人幸福在一起
吳先生告訴記者,他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非常和諧,現在人不象人,鬼不象鬼,我學生物專業,工作之外,我會培育豆芽菜賣,妻子在家里種菜和種一些花,他希望能快點讓家人過上快樂生活。
結束語
吳先生呼籲中央能做主恢復他公務員身份,懲處腐敗貪官,健全保護舉報人法律制度。
《九評共產黨》共產黨執政五十五年,如今全國上下共產黨的幹部貪污受賄、妄行不法、誤國害民,層出不窮。中國有大約兩千萬黨政官員,近年來已查出有八百萬官員因腐敗犯罪被懲處。(//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