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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三日電)交通部要求民航局研商將航空公司與旅客糾紛賠償量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認為,賠償量化是減少抗爭、抗議的好措施,在缺乏標準下,航空公司與消費者之間討價還價,反而是沒有效率的做法。
以往多次發生因天氣或其他原因的班機延誤,衍生霸機、旅客糾紛,最後變成航空公司與旅客討價還價,交通部認為有損航空公司形象,要求民航局與航空公司、消費者團體代表,共同研商將糾紛賠償量化,一旦糾紛發生時,才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航空業者的立場為,因天候因素造成班機起降延遲,航空公司本身也是受害者,將糾紛處理金額量化,可能帶來更多困擾。
消基會副董事長程仁宏表示,將糾紛處理金額量化是解決爭議與避免困擾的方法,讓航空公司有所依循,否則提出的賠償金額永遠都有消費者不滿意,引發雙方討價還價,將更加麻煩。
程仁宏說:『航空公司與旅客間的許多爭議,有時候是因為航空公司未將資訊充分告知旅客,讓旅客有不受尊重的感覺。』
程仁宏指出,並不是要求業者只要是天候因素造成延誤就必須賠償,而是提出配套措施,對天候因素、人為疏失而導致的起飛時間延誤做通盤考量,提出適當的賠償標準,避免引發抗爭。
消基會秘書長黃怡騰以金門為例表示,金門是許多旅客中轉地點,一旦出現天候因素無法飛航,旅客往往進退不得,建議航空業者與當地旅館簽約合作,如果發生延誤狀況,才能快速因應旅客需求,減少乘客不滿。
另外,他補充,航空業者之間的相互合作、協調也很重要,如果因為調度問題造成飛機起飛延誤過久,航空站就必須強制介入,業者也應提出對旅客的食宿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