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敖漢旗「扶貧」的背後
【大紀元4月27日訊】2005年4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與敖漢旗政法委,對敖漢旗部份原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所謂的「扶貧」活動,被「扶貧」的一共12個人,每個人一袋白面、一桶色拉油,價值百元左右。但有一個絕對的條件:就是必須是徹底「轉化者」,也就是徹底背叛法輪功。每個放棄修煉者,必須做到罵法輪功的師父、罵法輪功。
據明慧網26日報導,自從1999年江澤民出於妒忌開始迫害以來,在中國大陸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達1900多人(經證實),1000多人被送進精神病院,6000多人被判刑,10多萬人被非法勞教拘留,無數家庭妻離子散,流離失所,幾千萬人受到非法迫害,十幾億人受謊言洗腦。只在小小的敖漢一地就有40多人被非法判刑勞教,有的甚至在短短的5年內,兩次被判刑勞教並多次洗腦。
報導說,以上的12個人都曾從修煉法輪功中受益,他們都是多次因被迫害,以至於承受不住而轉化。
報導列舉了其中部份人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和迫害的事例,同時也指明造成他們生活貧困的真正原因。。
辛玉琴,曾兩次分別在圖牧吉、呼市兩地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勞教,每次2年,這4年當中失去人身自由,無經濟收入。
於翠華,在敖漢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曾被管教紀亞環多次毒打,並用狼牙棒把臀部打得黑紫色,多日不敢坐著,而後又被非法勞教3年,家中只剩下丈夫帶著兩個不懂事的孩子度過了1000多個日日夜夜。
胡明軍,修煉前,打架鬥毆,酗酒鬧事,修煉後在建築隊(建築工人)任勞任怨,兢兢業業,2002年被關押期間,被敲詐勒索、被迫送禮花掉4000多元,2003年7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了近一個月,他們以欺詐的手段欺騙了胡明軍,並許諾「不再秋後算帳」,在胡被強迫轉化後又被罰款才放人,結果沒幾天以「案未 完結」為藉口,又把其關押一個多月,後經人擔保才放出。
報導指出,以上每一個被「扶貧」者都多次被罰款、綁架、勞教、判刑,有的甚至兩次被勞教,失去人身自由。迫害、罰款、敲詐勒索等等,這才是造成他們貧困的真正原因。
最後報導也指出,其實中國的歷次政治運動何嚐不是如此,瘋狂的迫害後,再給你一點點的小恩小惠以收買人心,看上去他們得到了點實惠,但他們失去的卻是永遠也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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