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客運危險駕駛 台交通部將設檢舉獎金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五日電)日前有媒體拍攝到客運駕駛邊開車邊打行動電話、甚至吃便當等危險行為,台交通部今天開會要求業者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公路總局和地方政府也應加強對業者的管理,會議並決定設置民眾檢舉獎金,透過全民監督遏止危險駕駛。
台交通部下午召開「強化汽車客運業駕駛人駕駛行為管理事宜」會議。
台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表示,未來檢舉制度規劃完成後,將要求客運業者在每一輛車上標示檢舉電話,民眾提供照片,且查證屬實,交通部將頒發檢舉獎金。
李泰明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和「公路法」已明文規定對危險駕駛行為的處罰和業者的管理責任。危險駕駛可處新台幣六千元至二萬四千元罰鍰,因而肇事可吊銷駕照;運輸業者經營不善,主管機關可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業者逾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則可能遭停止部分營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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