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消保會:逾4成遊覽車車重不符規定 易生事故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五日電)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查核二十九輛遊覽車發現,逾四成遊覽車車重不符規定,三輛遊覽車未載客就已超過核准重量,十輛車空車重量接近規定總重量,由於車輛過重容易造成煞車不及等意外事故,提醒消費者承租遊覽車時,一定要先看行車執照,確認是否通過驗車。
台消保會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在查核的二十九輛遊覽車中,發現十三輛大客車的車重與紀錄不符,甚至部分車輛未載任何乘客,重量就逾越核定空車重加上載客的總重,包括:健陽聯合通運有限公司9U-562,登記車輛總重九點六公噸,實際空車總重九點七公噸。
王德明說,實際空車總重與登記車輛總重相同的有:金仕旅運公司LL-471、乙秦通運有限公司A3-119及昌達通運股份有限公司A4-699等。
消保會請交通部督促公路監理機關針對大客車車重加強稽查,除定期檢驗外,也應在路邊臨檢時加強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王德明表示,由於消費者遊覽常會攜帶許多行李、貨物,建議除了載客重與空車重量外,交通部也應將貨物重量納入考量。
另外,現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及申請牌照檢驗,尚未有具體的車身結構安全規範,使得國內部份大客車有潛在影響行車安全之虞,消保會希望交通部,儘速研訂大客車車身結構安全法規規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會也建議,降低大客車整車進口稅賦,以利國外較高安全品質的大客車進口,供運輸業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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