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下爆竹廠爆炸 消防署:修法重懲嚇阻
【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陳亦偉台北二日電)雲林縣土庫一處廢棄豬舍疑因非法製造爆竹爆炸案,造成二死三傷不幸。消防署表示,現行「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對非法製造地下爆竹,已有嚴厲處分;未來還將修法,對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致人死傷加重刑責,以期發揮嚇阻效果。
內政部消防署表示,「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公佈施行後,未經許可製造爆竹煙火,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的重罰。 為防止類似爆炸事故發生,也在「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增列非法製造爆竹煙火致人死傷加重刑責規定,可處無期徒刑,併科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對合法爆竹煙火採認可制,消防署表示,已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爆竹煙火檢驗認可,將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全面取締無檢驗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
屆時除促請各縣市政府嚴格執行,對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產品,將處商家三至十五萬元罰鍰,同時沒入販售的所有爆竹煙火並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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