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巡署雲林查獲非法販賣海豚肉逾五百公斤
【大紀元4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二日電)海巡署雲林機動查緝隊今天循線在雲林縣台西鄉蚊港村查獲非法捕殺、販售保育類鯨豚肉五百六十五公斤,並將涉嫌違法販售鯨豚肉的黃姓民眾,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
媒體昨天實地揭露中部地區某些特定場所,有販賣、食用海豚肉的情況。海巡署隨即要求業管單位通令各海巡隊、岸巡總隊、機動查緝隊,嚴密查察,針對進港船隻嚴密安檢,防止漁民捕殺鯨豚;內陸地區則配合警察機關進行查緝。
海巡署雲林縣機動查緝隊這次根據線報,在嘉義縣東石鄉民黃耀宗住家,當場查獲海豚肉五百六十五公斤,海巡人員已將黃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並持續擴大偵辦其他販賣鯨豚肉的集團。
根據海巡署統計,從民國八十九年海巡署成立迄今,共查獲到走私、屠宰、販售保育鯨豚案四十件、查獲一萬四千兩百二十七公斤鯨豚肉,八十三人遭移送法辦。海巡署表示,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販售海豚等保育類動物,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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