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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張汝京 投審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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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梁世煌、洪友芳╱綜合報導〕中國中芯國際積體電路製造公司總裁張汝京違反赴中國投資相關規定,被台灣經濟部處以新台幣五百萬元罰鍰並限期六個月撤資,張汝京昨日發表聲明,強調自己是美國公民,並對經濟部日前做出的行政處分感到不解與遺憾,將委託律師妥善處理此事。但對於是否回台灣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他則並未談及。

對此,台灣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黃慶堂表示,張汝京有回應可以理解,但是投審會握有張汝京投資中芯具體事證,開罰是依法行政,如張汝京不服,可循行政救濟管道提出訴願與行政訴訟。

至於張汝京稱自己是美國公民一事,投審會則強調,相關單位調查發現張汝京二○○○年到二○○二年間在台灣仍設有戶籍,因此具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第三款「台灣地區人民」身分,確有違規事證,因此決定予以處分。

張汝京表示,他本人是美國公民,在美國求學與工作多年,一直持用美國護照。自二○○○年二月至中國工作,現已超過五年,如同許多海外美籍華人,他對海峽兩岸和美國的熱愛與關心,始終如一。而作為一個高科技工作者,張汝京在聲明強調科學是沒有國界的。

張汝京指出,他有幸參與美國、新加坡、歐洲與大中華地區多座晶圓廠的建立與經營,由一個基督徒的立場出發,能將個人專長用於事業發展並對社會做出貢獻,一直是他的使命與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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