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門峽楊貴寶善待「二賊」險丟命
【大紀元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玲玲採訪報導)紅朝末日,道德下滑的厲害,人心不古。人們常歎:哎,這年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河南山門峽市湖濱區崖底鄉崗上村村民楊貴寶偏偏就遇上了這樣好心沒好報的事情,非但沒好報,小命都差點丟了。
在晚上好心用125摩托車從開發區順路把二個30歲左右的人一起載出來。結果遭到此二人突然襲擊殺傷致殘。
楊貴寶告訴記者事情發生的經過:
2003年8月22日晚上10-11點,我釣魚結束後,遇到二個人,因是晚上,交通不便,於是我好心讓兩個人搭我的摩托車,將二個人一起順路載出來。可誰能想到,我遇到的這個兩個人是搶劫犯!是歹徒!
當時二個歹徒座在我的車上,開到半路,歹徒突然襲擊用刀捅我。當時我的手上、腿上都是刀子捅的傷,我奮力把歹徒的刀搶奪在我的手裏,才把歹徒制服,歹徒也受傷,自己跑開了。
我給家人打電話,家人立即打110和120報警,警察趕到現場,120把我送到山門峽人民醫院。結果在醫院碰到了二個歹徒,就告訴了110的警察,110警察把歹徒控制住了,並進行拍照和作筆錄。
22日-23日中午,在醫院看守的警察走了以後,下午一個歹徒就跑掉了。護士發現後就給110打電話報警後,但一直沒人來。24日我的家人從早上8點30分一直給開放分局刑警隊的隊長打電話,他們都沒來醫院處理這個事情。到11點刑警隊的隊長鍾衛奎來到醫院,他跟我說了幾句話,也沒說怎麼處理就走了。在他走後11點30分時,另一歹徒也跑掉了。
二個歹徒都跑了,我就去找開放分局,正副局長都說,你的傷很重,我們一直在追捕歹徒,他們跑不掉。在我多次找分局的情況下,開放分局給了我5,000元的醫療費,他們實際上根本沒有去抓捕。我在9月去湖濱區檢察院立案,告開放分局和歹徒,結果檢察院的檢察長阮明剛說:「開放分局沒有去抓人,這夠不成犯罪,不給立案。」
來自開放分局的威脅
我到山門峽中級人民檢察院上訪,把我的案子駁回湖濱區檢察院。去省公安廳信訪科,又把材料駁回到山門峽公安局。結果遭到二次威脅。
一次我在路上遇到開放分局的局胡豪平,副局長趙連下,他們說:「看你跑得快,還是我們的電話打的快,我們一個電話打去,你的案子就沒人管」。
另一次是開放分局的副局長趙連下帶著刑警隊長鍾衛奎到我家來,威脅我說:「不准告,你要告,你的官司要贏了,我們要坐10年牢,你不要執迷不誤,你要告,你走著瞧,我早晚要收拾你的」。 並叫交警把我的摩托車扣押了。
欺上瞞下官官相護
我有到山門峽公安局去找局長宋權省。在04年4月底宋局長下令叫開放分局立即抓犯人。04年7月罪犯被抓了。但開放分局不關押也不處理,把罪犯放了。8月我又去找宋局長,局長說把案子交給山門峽公安局大隊了。大隊瞭解情況後也沒解決。
04年8月得到消息,說歹徒抓到了,公檢法聯合起來判得很輕,審判很輕。並且在審判時沒有通知我,單方違法判案。我到法院和檢察院要判決書,去了三次也不給我。
04年11月,有一個省裏來的工作小組,我把材料給他們,工作組的人還說他們會到公安局問宋權省,調查一下,會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並說若是分局的錯,該抓的抓,該處理的就處理。但到12月,工作組回省後至今杳無音訊。我又找了山門峽政法委書記申利明說:「會打電話督促這事。」但也沒有消息。
由於家庭沒有經濟,我只住5天院就回家養傷。醫院的病歷不給我們看,法醫作假說根據病歷鑒定,說病歷上寫得很簡單,我是輕傷。
記:當時傷情是什麼情況。
楊:當時腿傷得很厲害,腳筋被砍斷了,右大腿肌腱也斷了,右手食指也斷了,直到現在都握不起拳頭來,使不上力。腿現在是殘疾,走路不方便。
記:你這事情發生後在當地有甚麼影響。
楊: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人都說,公安太不象話了,把歹徒抓到又放了。山門峽當地媒體在03年9月報導過我的事,題目是「楊貴寶鬥二賊」,同年12月又報導一次。在山門峽有一個評見義勇為的活動,當時我也參加了,我寫的材料被開放分局全給宰(拿掉)了,沒評上。(//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