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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十六日電)如果垃圾分類仔細做,可以省下大把鈔票,你做不做?如果不但省錢,還能為環保盡份心力,那就似乎更沒有不做的道理。台北市垃圾分類政策,確實可以省錢又能做環保。
以北市一戶四口為例,仔細做好資源物及廚餘回收工作,根據環保局評估,可能平均一星期的垃圾量約為十公升;以一公升專用垃圾袋每個新台幣零點四五元換算,北市一戶四口每戶平均一星期的垃圾處理費不到五元,一個月不超過二十元。
相較隨水費徵收時期的垃圾處理費,環保局科長蘇芳慧指出,以北市一戶四口為例,平均一個月約需一百四十四元,換言之,仔細做好資源及廚餘回收工作,確能大幅節省垃圾處理費。
台北市自八十九年七月一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實施家戶廚餘回收;九十四年一月至三月宣導垃圾分類政策,四月一日起垃圾分類不實開罰,台北市的整體垃圾處理政策,已然進入另一個新里程。
經全面持續宣導及經濟誘因等因素,台北市環保局長陳永仁指出,市民不隨意將可回收資源隨垃圾丟棄的觀念逐步建立,並落實於日常生活。
透過整體垃圾處理政策的分階段實施,可逐步有效的將垃圾處理費回饋給民眾,更重要的,還能免除各地方政府須時時為處理大量垃圾,不得不花費鉅額公帑找地興建垃圾焚化爐、掩埋場等的困擾、麻煩,畢竟,沒有民眾願意垃圾焚化爐、掩埋場蓋在自己家隔壁。
隨著北市整體垃圾處理政策的分階段實施,陳永仁說,市民不僅減少使用專用垃圾袋的費用,替自己看緊荷包,同時也為減少北市的垃圾量盡份心力,也就是為延長北市使用的垃圾焚化爐及掩埋場的壽命盡心力,真的是省錢又能做環保,共創市民與市府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