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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大眾媒體引用網路消息應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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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十四日電)台灣媒體監督團體代表、新聞學者專家和閱聽人今天在一項座談會中認為,由於網路超聯結性和匿名性的特質,它的消息來源可靠性十分存疑,大眾媒體將網路「消息」當做「新聞」的做法,使媒體變成傳播謠言的工具,令人匪夷所思,因此,媒體在引用前一定要做到查證工作。

某媒體三月初引用某大學網路劈腿事件,作為頭版新聞,事後證實這是一件「烏龍」事件。廣電基金下午召開座談會,藉由這個事件討論網路新聞引用標準。

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執行長朱惠芬認為,大眾媒體錯誤引用網路消息令人遺憾,閱聽人應該形成輿論撻伐,督促媒體自律。

  中國文化大學大傳系助理教授賴祥蔚不認為有必要另外訂定使用網路消息規範,只需著重查證工作即可。

但他也說,即使查證屬實也不見得有報導的必要,因為許多消息屬於私領域,沒有報導的價值。

  台灣大學歷史系學生涂豐恩代表閱聽人表示,大眾媒體引用網路消息,使得媒體變成傳播謠言的工具;權力使人腐化,記者者手中的筆或麥克風就是權力的象徵,即便記者報導時署名,但依然不負責任,所以,要求媒體自律根本不可能。

  曾在電子媒體工作十多年的蕃薯藤新聞網製作人位明宇坦承,電子媒體為收視率所左右而常有「灌水」的動作,也有不少新聞工作者因與經營者理念不同而出走;但今年總統大選發生「灌票」行為後,部分媒體已開始反省,因此,她認為,媒體自律還是有可為。

  也是媒體人出身的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執行長盧世祥則要求,不管消息出處為何,新聞一定要掌握「準確」與「公平」的基本原則。

他說,記者沒有悲觀的權利,在乎職業尊嚴的媒體人一定要一起努力,改善台灣的媒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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