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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十四日電)台法務部提出「法醫師法草案」,希望將法醫和一般醫師制度分開,另行培育法醫以解決法醫人力不足問題。但是今天在立法院一場公聽會上,發言多數醫界人士都反對,表示仍應由醫師或完整醫學院教育的畢業生受訓後擔任法醫工作。
台灣法醫嚴重不足,至去年六月底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醫只有五人,造成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屍體都是由檢驗員檢驗,不是由法醫驗屍。
法務部認為法醫來源不能再仰賴醫師,提出法醫師法草案,明定沒有醫師資格的人,只要經法醫研究所畢業、考試及格後也可以擔任法醫。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上午舉行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對法醫師法草案表示看法,發言的醫學院教授和醫生多數都反對這項變革。
台灣病理學會由台北醫學大學教授朱娟秀宣讀聲明表示,法醫師的養成訓練,一定要具備醫師資格、特殊法醫病理學專業訓練才可以勝任。非醫師擔任法醫師,違反醫師法、刑事訴訟法、解剖條例,為保障法醫解剖品質,不應以非醫師人員擔任法醫。
成功大學醫學院教授周楠華表示,醫學系畢業生人數已經超過臨床的需求,只要在制度、待遇上提供誘因,醫學系學生是可以供應法醫人數的需求。
陽明大學醫學院教授陳玉琨表示,法醫要解剖、檢驗、報告、開立死亡證明,這些工作必須要醫師才有能力執行,解決法醫荒的方法很多,不一定非得訂法醫師法才能解決,改善制度、提高薪資也可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