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銀川城管暴力執法 無人解決
【大紀元4月14日訊】(讀者投書)我們夫妻二人都是下崗職工,為了生存、為了自食其力、也為了給國家減輕負擔,東拼西湊借錢開了一間打字複印部,後因生意不景氣,沒法維持生活,又要還錢,便兼營了煙酒商店,1999年借錢買了一台「海爾」冰櫃。兒子今年四歲(上幼兒園),一家三口經濟來源全靠商店來維持,父親癱瘓在床,母親多病。
2003年5月16日下午4時左右,來了一群穿制服模樣的人(指揮人:孫立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城管隊員將我往車上拉、搶冰櫃、推入周氏貨架打我全部是由孫立其指揮的),他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我也從未接到過書面通知書),以占道經營為借口(冰櫃緊靠門框、屋簷下、台階上),直接要搶我的冰櫃(內裝150元錢的貨)。一名執法隊員闖進我店裡,強行將冰櫃的電線拔掉,我阻擋他,卻上來一群城管隊員,將我往車上拖,我掙扎著不上去,可是他們卻將我本人推入相隔一間的營業房裡(周氏貨架),打倒在地,集體歐打我(向我頭部、腦後部、腦頂部、胸部、背部及下部肢體拳打腳踢),將我打傷(其中一名女城管隊員拿著自製鞭子,狠抽了我好幾下)。與此同時,一名城管隊員將我妻子胳脯扭傷,才4歲的孩子被城管隊員碰下台階3次,哇哇啼哭的孩子並沒有讓城管隊員住手,相反,城管隊員反倒更加凶殘、凶暴。(詳細材料、證人、證詞、寧夏附屬醫院急診科診斷書、法醫鑒定書都有原始件)
他們打完我之後,跳上車就跑了,我回到店裡,才看到桌上有個暫扣單,我這才知道他們是銀川市城區城建管理監察隊,地址在上海西路中山公園北大門東側。在歐打我時,許多周圍店面人、過路人員、對面施工人員都在場,全都憤憤不平,甚是氣憤,有人在阻擋無效時還打了110報了警。110處警巡警詢問了事情的整個經過,110巡警讓我脫掉上衣,當場驗過傷情後,建議我去醫院診斷傷情,同時提出向轄區派出所報案。
第二天我去了銀川市玉皇閣北街派出所報案後,並直接去了寧夏附屬醫院,附屬醫院急診科的大夫診斷為:顱腦外傷,頭胸部多發軟組織挫傷(醫藥費為:453.5元)。法醫鑒定為:多發性軟組織挫傷,輕微傷(法醫鑒定:180元)。
我感到很迷惑,他們是政府的執法人員,卻在不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還要群歐,竟對一個守法經營戶暴力歐打;迷惑的我不知道這是政府的執法人員,還是一幫土匪。我考慮做為一級執法機關在執行任務過程中,一要秉公,二要合情合法,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隨意行事,暴力執法,這樣會有損國家執法機關形象,給人民群眾造成了惡劣的印象,影響了黨的形象,政府的形象,他們這樣的執法行為跟土匪有什麼兩樣,跟黑社會有什麼兩樣。
事後我去興慶區城管局,興慶區城管局的馬副局長粗暴地對我說:「你不是告的歷害嗎?那你就去告吧,看你還往哪裡告,這個事我管不了。」後來我又去興慶區城管局,找到了他們的謝局長,謝局長說:「你的事現在上面領導都已經知道了,給我們城管局造成了名譽上的傷害,為了挽回我城管形象、你如果想要冰櫃、醫藥費,那你必須給我寫一個書面材料,材料的內容是:李成立並不是城管隊員打傷,而是拉扯當中自己碰傷。現在飯碗不好找,開除哪個隊員都不好。」我感到很好笑,城管隊員穿著制服在眾目睽睽之下一群人歐打我,難道是我破壞了他們的聲譽嗎?城管人員將我打傷,現在卻要讓我寫違心材料。他們的飯碗不能丟,而我的吃飯工具卻讓他們扣押,至今不還我。在這三個月當中,大熱天沒有冰櫃,生意無法經營,造成我一家三口生活困難。不知誰能夠給我討一個說法。
事後,在我強烈要求並多次上訪之下,興慶區城管局、銀川市城管局、興慶區信訪局、銀川市紀檢委先後才對我、對周圍證人進行調查、取證,並做了筆錄、按手印。
在此期間,我先後又找到這些部門詢問處理結果,其中:興慶區城管局辦公室的周連生同志說:都是銀川市人,低頭不見抬頭見,何必要把事情弄的這麼僵。銀川市督辦一位科長粗暴地說我敲詐興慶區城管局10萬元,說我無事生非,並對我指手劃腳(他說他工作作風一慣如此)。興慶區信訪局一位女領導說:「你把你的冰拒掛在你店裡牆上,看誰會搶走,你違章在先,這事你就忍一忍算了吧,你就是告到黨中央也就這麼回事,事情還是到這裡來解決。「(我違章了,難道就可以讓城管人員集體歐打我嗎?)。興慶區紀檢委的領導說:你這個事查無結果,你上法院吧。市紀檢委調查後說:「結果已經基本出來了,你們有什麼要求,可以提出來。」正當我準備提要求時,紀檢委的同志卻說,經辦人去北京學習去了,你的事,以後再說吧。我已經等待了整整三個多月,我也提前給他們打過招呼,三個月後,我將繼續我的上告之旅。
在這三個多月當中我先後多次去過興慶區城管局、銀川市城管局、興慶區信訪局、興慶區紀檢委、興慶區政府、銀川市督辦、銀川市信訪辦、銀川市政務大廳、銀川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糾紛辦),自治區政府、興慶區個體勞動者協會、新聞媒體,但都沒有任何結果、結論,他們互相推諉、搪塞、欺上瞞下,有些部門形同虛設。
我是守法經營個體戶,並是一名退伍軍人,共產黨員,卻遭到政府執法人員的暴力歐打,這件事給我們全家人的身心上都受到了無比沉重的打擊,精神也受到了無比摧殘。身上、頭上的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力量。在政府大力緊抓精神文明建設、文明執法的情況下,我們的政府某些執法人員卻瞞橫無禮,濫用職權,違法行使職權,侵犯我個體經營戶人身、財產權益造成損害,並在大白天、眾目睽睽之下群體暴力歐打一個手無寸鐵的守法經營戶,我感到無比的痛心,更是想不通,難道國家沒有法制了嗎!?難道國家的法制就可以讓他們這樣的隨意賤踏嗎!?
可悲的是,我們的政府機關某些領導在處理此事情上,漠不關心,態度冷淡,亂給我扣「帽子」,至今連個說法都沒有,調查來調查去,城管部門打人也調查不清楚,維護政府執法機關形象是對的,但把老百姓的利益、財產、人格尊嚴、人身合法權益割捨一邊,難道也是對的嗎?這不就是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唱反調嗎?更讓我想不通的是,城管部門也已出台了「十條禁令」為什麼不按其執行呢?那麼城管部門的「十條禁令」不就成為了「十條廢令」了嗎?給我強加的「占道經營」合理嗎?查一查城管條例,只不過是「戶外經營」。難道城管隊員連自己的城管條例都不清楚嗎?
在「全國民族運動會」開幕之即,我希望政府機關領導帶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托,為我討回一個公道、一個說法。
材料書寫人:李成立
二OO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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