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三日電)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黃光彩自去年八月上任來,資格問題爭擾至今,台灣教育部今天達成共識,認為黃光彩於IBM華生研究中心任職的經歷,可視為相當於教授的學術研究工作;部份台師大教師認為,教育部「違法護航」讓黃光彩資格符合規定的作法,令人遺憾。
台師大教師會長簡明勇指出,黃光彩申請台師大校長候選人所提報的經歷資料,是任職於新加坡大學系統工程學院多媒體與通信研究所所長,而不是任職於IBM華生研究中心,包括他在內的許多台師大校務會議代表,是因黃光彩所提的新大資歷而投下同意票。
簡明勇說,黃光彩受外界質疑資格問題,包括無法提出新大的官方證明文件,新大也來函表示,黃光彩所任職的機構並非學術單位,黃光彩也非行政主管,教育部今天以黃光彩曾任職IBM華生研究中心,等同於教授的學術研究工作的說法,等於是模糊焦點、轉移焦點,「等於是讓黃光彩先以不實資歷欺瞞過去,當上校長後再就地合法」。
簡明勇表示,如果教育部堅持以「強渡關山」的方式讓黃光彩資格符合規定,台師大反對黃光彩的老師們只會採取越來越激烈的行動抗議。
台師大學生會則表示,學生會將尊重教育部一切「依法判定」下的決定,但希望教育部提出讓反對者心服口服的作法,而不是用解套方式,讓黃光彩資格就地合法;部份台師大學生說,如果教育部要「硬拗」,他們不排除採取罷課等激烈方式抗爭。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指出,一旦教育部改以黃光彩的IBM華生研究中心資歷符合大學校長任用規定,黃光彩仍須拿出官方證明文件;當事人黃光彩則對媒體表示,國外並沒有聘書,只有任職時的人事資料。
黃光彩說,他當初申請台師大校長時,並非根據某一條文提出資料,而是提出過去所有的經歷資料,而根據哪一條文認定是否可擔任大學校長,也是由校長遴選委員會來認定,他尊重遴選委員會所作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