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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愛宗:做張季鸞這樣的主筆也是需要勇氣的

【大紀元4月13日訊】購買一張報紙,閱讀一則新聞資訊和評論,大眾要求的是其有多少真實性,而不是要求其有多少趣味和多麼獵奇–無論其報紙多麼有名,其主筆多麼牛氣沖天。

對於一個走向現代化的開放國家而言,控管言論、新聞檢查、查禁出版品是難以容忍的;但對於非現代化的非開放國家而言,如此行為就是導致新聞喪失真實性的元兇,就是禁錮國家的心靈、損毀國家的歷史,就是為現代化發展之路設置充滿障礙的死路一條。

20世紀上半葉轟動新聞界的著名報人張季鸞,因主筆《大公報》大獲成功,1941 年該報被美國密蘇裏大學新聞學院評為當年最佳報紙。在重慶專為該報獲獎而舉辦的慶祝會上,張季鸞有一段現身說法的經驗之談。他說:“辦報之秘訣在於‘準備失敗’,立言紀事,務須忠勇,忠者忠於主張之謂,此項主張自非偏見,事前務宜經過深思熟慮,多聽他人意見,多思索各項事實。勇者系勇於發表,勇於發表必須‘準備失敗’;忠於職守,永為中國公民之獨立言論機關,不接受政府官廳或私人之津貼補助,同人等亦不兼任政治上有償之職,只有這樣堅守良知和操守,說話可以不受約束,宣傳一種主張也易於發揮自己的才能,更容易為廣大讀者所接受;既然本報(《大公報》)言論記載不作交易,亦不挾成見,在法令所允許範圍力求公正,則必須有一個言論自由的語境方可。所以說人民有擁護政府之責,同時亦具有批評政府一部分政策或攻擊官吏一部分行動之權,使報紙地位宜為一切人之喉舌,官民各方,孰有冤抑,皆得自由發表之報紙。 ”

張季鸞的一個辦報理念就是“小罵幫大忙”,雖然經常處在“不罵白不罵”、 “罵了也白罵”的尷尬境地,《大公報》記者還是做到了“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以至於該報被譽為當時最嚴肅的報紙。報人辦報,先從“小罵”開始。就在“九一八”過後,張季鸞開誠布公,率先在《大公報》上來一段自罵:“近來從心坎裡想罵人,但有條件,是從自己罵起。譬如就我們說,自民國以來做新聞記者,這多年在天津做報,朋輩們都說是成功,報紙銷得,也受重視,在社會多方庇護之下,何嘗不儼然是中國大報之一。但在‘九一八’以後之中國,清夜自思,事前有何補救?事後有何挽回?可見現在四省淪陷,而大報館還是大報館,老記者還是老記者,依然照常的做所謂輿論的指導,要用《春秋》論斷,除恬不知恥四字而外,恐怕任何批評皆不適宜。……總括一句話,國家不穩,什麼事業能穩?國家無把握,什麼事業能有把握?……北方有句俗話:不能混。國家現狀就是這樣,中國人不能混了,以四萬萬人的大國,落到這樣不能混的地步,而我們這樣賴國家栽培,受過若干年教育,仗社會優待,吃了多少年飽飯的人,束手無策,一面依舊寫一些一知半解的文字,號稱做輿論的工作。不細想而已,細想起來,焉能不羞愧欲死……”

有了張季鸞的小罵開先河,就打開了《大公報》的大罵之局面,1947年,《大公報》記者大罵當朝外交部長腐敗、擴大報道河南災情,聲援學生運動而導致數名職員被捕,此刻的報社主筆兼言論負責人王蕓生親自打電話給上海市長要求放人,並言諾“今晚不放人,明天就登報”,很快人就被釋放了。就是這個連蔣介石都不敢輕易胡來的著名報人王蕓生,是在1941年張季鸞病逝後擔當主筆和言論負責人的,以文人論政得風氣之先。尤其是在抗戰勝利後,媒體對國民黨派往各地的接收大員大發橫財,“五子登科 ”,影響極壞。王蕓生就在《大公報》上寫一社評,標題是《莫失盡人心》,著名報人儲安平則在《觀察週刊》上這樣對國民黨評價:一場爛汙。不過,現在我們身邊一場爛汙的事也不少,可是報紙上再也見不到令人解氣的社評了,更無法遇到這樣手筆的報人了。

說真話發布客觀真實的新聞是要付出代價的。1934年上海申報老闆史量才被國民黨特務槍殺。在史未出事前,蔣介石就對申報不聽話大為不滿,讓杜月笙隨史老闆到南京談話,蔣說其手下有一百萬兵,史說自己有一百萬讀者。於是為自由與真理服務的史量才終被盛怒之下的蔣介石派特務暗殺。這就是當權者的邏輯,聽話第一,不聽話就廢。從前面歷史上看,新聞記者也是血流成河,1913年3月20日曾任《民立報》主編的宋教仁被袁世凱暗殺,1926年4月26日《京報》社長邵飄萍被北洋軍閥張作霖殺害,1926年8月7日《社會日報》主筆林白水被奉系軍閥張宗昌殺害,此外還有許多史書上沒有記載的記者被殺害,他們都是大寫的人,他們為了正義與公理而獻身。

歷史是昨天的新聞,新聞是明天的歷史。新聞記者,被稱之為“無冕之王”,其存在的價值就是應該替百姓說話,應該說人話不說鬼話,應該說真話不說假話,新聞媒體並不是媒體掌握著說話的權利,而是讓人民有了話語權。如果僅僅是一家媒體有了話語權,僅僅是為了讓大眾有了同一種聲音,那麼我們還是聽聽恩格斯先生的話吧:“難道我們要求別人給自己言論自由,僅僅是為了在自己的隊伍中消滅言論自由嗎?”

我們都很熟悉著名記者約瑟夫普利策的這句名言:“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報。”卻不熟悉普利策還有一句更經典的名言:“只有最高的理想、兢兢業業的正當行為、對所涉及的問題具備正確知識以及真誠的道德責任感,才能使得報刊不屈從于商業利益,不尋求自私的目的,不反對公眾的福利。”這難道不是所有媒體從業人員應該具備的條件和遵循的中國準則?

研究政治體制的學者何清漣女士說過,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一著棋是引入社會監督機制,而社會監督機制的兩大支柱之一就是輿論監督,實現法治的第一步也就是輿論公開。但(在中國特定國情特定土壤裡)這並不是說任何條件下放開輿論就有效,因為一旦目前已現雛形的”黑白合流”現象發展到可以用黑社會勢力幹預輿論–這已有記者受黑社會勢力槍擊,官員們買兇殺政敵等事例為證–恐怕解決這些問題只能難于上青天。

事實上,新聞自由是保證言論自由的一個表現方式,所謂“無冕之王”、所謂 “第四種權力”也是相對而言,不是絕對的權力,媒體是不能替代一些辦事機構的,新聞記者只是在憲法言論和出版自由條款下以及其他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揭露、幹預某些政治事務和社會問題的權力,無論是在20世紀30年代的舊中國,還是在21世紀的新時代,但媒體、報人稍有不慎,或自身問題,或濫用權利,或觸及某些集團、黨派、利益階級,就會受到各種形式的壓力、限制,以至打擊和報復–也會重演過去的歷史。所以,“無冕之王”和“第四種權力”難免會被一些人神話,這裏需要提請媒體人士注意的是,在高舉“無冕之王”大旗、使用“第四種權力”這柄雙刃劍刺別人、保持揭黑、揭醜勇氣的同時也要防止把自己刺傷。

注:本文部分資料引自《報館舊蹤》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1月版,郭汾陽、丁東著,《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卷)》,《第四種權力–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民族出版社1999年 11月版。

--轉載自《議報》第193期(//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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