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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3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有週刊報導,易而善奶粉擅自更改保存日期,賣的是過期奶粉,不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表示,依據規定,只要奶粉經過加工,殺菌滅菌等過程,就可以自行研訂有效日期,而初步了解,易而善工廠的確有將原料加工,因此初步認定業者並不違法。
易而善奶粉被報導,擅自變造奶粉的有效期限,從兩年延長為三年,不過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表示,初步了解,業者並不違法,因為依照規定,業者如果只是將原料從大包裝分裝到小包裝,就不能擅自延長原廠的有效日期,但如果業者有經過加工,殺菌滅菌等過程,製造廠商就可以依照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自行研訂有效日期。而彰化縣衛生局到工廠調查,發現業者的確有真空及添加蜂膠的加工過程。
不過為了安全起見,彰化縣衛生局也在工廠現場採樣送驗,看看保存效果如何,檢驗結果將在一星期後出爐。衛生署也說,如果有效期限標示不符,可以罰三到十五萬,而產品如果腐敗或是變質,可以罰四到二十萬外,還可以將產品下架回收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