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殺警法務部擬提高為死刑或無期徒刑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三日電)台北縣汐止發生殺警奪槍案,引發社會要求加重相關刑責的呼聲;法務部長施茂林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答詢表示,法務部正研究修法,針對故意殺害警察、公然挑戰公權力的犯罪,打算提高刑度為死刑或無期徒刑。
司法委員會今天就「檢察行政與檢察業務職權分際」、「高檢署查黑中心特偵組法制化」兩議題,邀請法務部長施茂林、檢察總長吳英昭、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等人專案報告;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質詢指出,殺警案在英國是唯一死刑,台灣是否也應提高刑度,施茂林答覆時做上述表示。
施茂林指出,法務部正研究在刑法中,增加「故意殺害依法執行公人員(如警察)」的條文,並提高刑度,但法務部傾向採「相對死刑」,比較符合人權保障,也給法官量刑空間。汐止殺警奪槍案,法務部未來除要求檢察官從重求刑,並要求檢察官蒞臨法庭向法官爭取從重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務部若完成修法,未來故意殺警等案將剔除有期徒刑,提高為死刑或無期徒刑。
施茂林表示,我國刑法對殺人罪採事實認定,因此不會像英、美等國,將殺人區分一級、二級謀殺等不同動機情狀,但這次修法的確有參照國外精神,提高對挑戰公權力、血腥殺警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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