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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草率修憲 民盟質疑參選國大遭打壓

【大紀元4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家俊台北十三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要求民主行動聯盟以[張亞中等一百五十人聯盟]登記參選國大代表,並比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民盟今天表示,可能是公開反對修憲,才遭中選會[打壓]。

  民主行動聯盟發起人黃光國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中選會以行政權力之便,侵害民盟在憲法上的姓名人格權,同時擴大解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黃光國說,民盟要求以[民主行動聯盟]為名參選國大,遭中選會駁回,主張以[張亞中等一百五十人聯盟]登記,雙方吵了半天,暫定[民主行動聯盟張亞中等一百五十人聯盟]折衷,但民盟還是不滿意。

  民盟認為,任務型國大職權範圍有限,僅開會一個月複決立法院的國會改革修憲案,與有三年任期的立委或執行公權力的縣市長不同。況且,還沒有選上國大,又何需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

  黃光國說,包括前總統李登輝的女兒李安妮、建國黨成員參選國大都沒申報財產,民盟也認為選前不宜。

  黃光國認為,中選會在名稱、財產申報上有意刁難,可能是民盟公開宣示反對草率複決立法院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憲案。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規定,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的政黨或二十人以上組成選舉聯盟,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聯盟的名稱,應冠以其登記候選人名單的首位候選人姓名,加[等]字及聯盟人數,並以首位候選人為代表人,對外代表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