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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卑南古物國家所有 台大不應長期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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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十日電)台灣教育部指出,卑南史前文物是國家所有,教育部肯定國立台灣大學人類學系宋文薰與連照美二位教授挖掘卑南遺址出土古物的貢獻,也對台大的教學與學術研究予以尊重,但挖掘古物的單位不應以學術研究為名,長期佔有古物。

西元一九八零年南迴鐵路卑南新站(今台東站)開工,揭露卑南史前遺跡,為避免史前文物遭到破壞,台東縣政府委託台大人類學系教授宋文薰與連照美搶救並進行考古,此後基於學術研究與保存考量,卑南文物陸續從台東搬運至台大,由台大人類系負責保管維護。

為妥善保存卑南古物,教育部在台東成立史前文化博物館,指定史前館為卑南古物唯一的保有機構,古物爭奪戰牽扯十多年後,第一批一百六十六箱卑南古物已於三月中旬由台大人類系移交史前館,但仍有兩萬多件存放於台大。

四月六日台大校長陳維昭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被國民黨籍立委黃健庭詢及歸還卑南古物問題時表示,卑南古物是由研究人員而非台大校方保管,校方並不知道還有多少件卑南古物還在人類系,因此無法保證何時能全數歸還。

居中協調古物歸還事宜的教育部今天發文指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出土古物是國有財產,台大也於去年七月底回復教育部,指卑南出土標本產權不屬台大,請教育部儘速派員處理。

教育部指出,史前館是教育部依宋文薰教授建議而籌建,為順利處理古物轉移作業,教育部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指定史前館為古物唯一保管機構,並解除台大暫行保管的責任,以擴大史前館發揮古物典藏、研究、展示與推廣的功能。

教育部表示,考古遺址是珍貴的文化資產,具有不能複製再生的性質,出土文物是古代人類生活與各種行為的具體證據,因此屬於現代人的知識公共財,考古學家可將出土文物做研究分析並報告成果,以增加對古代文化與社會了解的知識,但不能長期獨佔這些公共知識的來源,阻斷他人接近的機會。

教育部強調,考古學者有責任在一定實現範圍內,將出土文物的內容與研究所得公布予社會大眾,並將這些文物交還給國家所指定的機構妥善維護典藏,並作為展覽、教育和進一步研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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