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未來民眾到醫院看病,如果要醫師開一般胃藥、腸胃藥、解熱鎮痛劑或是一般的皮膚藥膏,必需要自費。為減少藥品浪費,縮小藥價差,健保局決定全面不給付指示用藥,一年約為健保節省二十三億元左右,健保局近日內即會與醫界協商,若協商順利,最快年中實施。
健保局副總經理李丞華表示,依健保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指示用藥不予給付,由於這些指示用藥,自公勞保時代即沿用至今,主要是避免影響民眾的就醫習慣,所以在健保開辦之後,仍繼續給付,但不再增加新品項。不過,由於健保法明文規定指示用藥不給付,監察院也曾針對此事對健保局提出糾正,加上健保局近來朝節流方向努力,為減少藥品浪費,縮小藥價差,健保局決取消給付。
李丞華指出,指示用藥即是不需經醫師處方的藥品,這些藥品有安全性高、已使用相當長時間及不具專利的特性,一般藥房就買得到,目前健保給付的指示用藥就有一千多項,原先健保局擬二階段取消給付,但為加速縮小藥價差的腳步,健保局決定一次全面取消,近日內健保局將會與醫界協商,協商若順利,年中即實施。
健保取消指示用藥給付後,民眾若要領取胃藥、腸胃藥、阿斯匹靈、普拿疼、解熱鎮痛劑及低濃度的類固醇皮膚藥膏等,就必需要付費。由於指示用藥大多非常便宜,醫師如果開這些藥給民眾,民眾必需要多花數十元至百元藥費。
李丞華表示,健保取消指示用藥給付,除了回歸健保法之外,也可抑制藥品浪費,由於這些藥品要付費,民眾會主動告知醫師家中還有這些藥沒吃完,或是覺得沒必要,請醫師不要開這些藥。
為抑制健保浪費,健保局提出六項節流措施,預估一年可省一百億的健保支出,這六項措施分別為「降低就醫次數」、「減少重複檢驗檢查、用藥」、「監控藥價、縮小藥價差」、「加強院所違規查核」、「合理調整支付標準、提升醫療照護品質」及「提高欠費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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