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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條對抗鴨霸中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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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審議反分裂法,台聯立院黨團總召羅志明昨天表示,中國反分裂法草案共十一條條文,為展現反併吞的決心,台聯黨團將在11日公布新的反併吞法草案內容,可稱為「台十一條」,以對抗「中十一條」,台聯也盼以「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為題,交由公民投票決定。

羅志明呼籲,未來反分裂法通過後,陳水扁總統應依據公投法第十七條發動防禦性公投,否則台聯黨團會透過立法院發動公投,若藍軍在立法院杯葛,將策動六萬五千人連署,以民意對抗中國,發動題目為「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的公投。他認為,中國提出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背離現實、昧於現狀的說法,台灣現狀的改變須經由台灣人民的民主程序決定,中國的做法,是「鴨霸」的行為。

羅志明表示,反分裂法草案明確表示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獨勢力分裂國家,是授權中國解放軍使用武力解決分裂台灣的行為,是武力犯台的授權書。

〔記者彭顯鈞、李明賢、施曉光、田世昊╱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反分裂法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立法院國、民黨團昨天均強調,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容許任何改變或矮化主權行為,民進黨團更呼籲中國懸崖勒馬,國際社會也應出面斡旋。

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昨日是一九九六年飛彈危機九週年,中國又祭出反分裂國家法,可見中國對台灣文攻武嚇的策略從來未變。他說,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並不是台灣人民所逼出來的,台灣捍衛主權的舉動,絕對不是所謂的挑釁行為,台灣的朝野政黨此時應一致對外,不要發表不符台灣人民利益的言論,而中國任何矮化台灣主權的意圖與舉動,一定會遭到台灣人民的反對,台灣人民也無法接受中國以任何非和平的手段,改變台海的現狀。

黨團書記長陳景峻指出,台灣與中國原本就互不隸屬,反分裂國家法表明只要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就可以使用非和平手段解決,不僅破壞台海現狀,更是侵略行動的障眼法。

另,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莊和子昨天表示,將提案制訂「反併吞法」,條文中同樣會明定三項條件,授權給三軍統帥,要求國際介入台海問題。

國民黨發言人張榮恭分析,反分裂法草案說明包括「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的重大事變」或「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等,都要由中國加以定義及使用非和平方式,這種「踩線就打」的態度法律化後,彈性空間減少,嚴厲的行政裁量卻強化,未來兩岸局勢將更為敏感。

國民黨團書記長陳杰除向對岸表達嚴正抗議外,也對內向民進黨政府喊話,呼籲不要再動輒搞公投、制憲、正名等議題,激怒中國,把台灣帶到最危險的戰爭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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