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冤案:霓虹燈下的又一罪惡
【大紀元3月7日訊】一年多前的2003年12月18日,專門為民維權的律師鄭恩寵,因揭露強制拆遷中的官商勾結對弱勢群體的掠奪,而被上海當局以莫須有的洩密罪判監三年。為此,我曾寫過《鄭恩寵冤案:霓虹燈下的罪惡》一文。
事隔一年多之後,統治著「國際大都市」上海當局,再次製造出絢爛的霓虹燈下的可恥罪惡,又一名著名的維權律師被處罰:2005年2月23日,上海市有關當局的周處長和朱處長帶著扛攝像機的小青年來到郭的辦公室,沒收郭的律師證,查抄了郭的電腦,最後又向郭出具上海市司法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滬司執監[2005]第41號),對郭律師處以停業一年的處罰。
處罰的理由與郭律師的法律行為基本無關,而主要羅列了郭律師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的言論和在一些境外媒體發表文章的隻言片語,就宣稱郭的這些言論「污蔑、攻擊中國共產黨和我國政府,詆譭社會主義制度」,「嚴重損害了我國律師的社會形象,且造成惡劣國際國內影響,顯已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云云。
中共的刑法上有專門製造文字獄的「煽動罪」,而從沒有聽說過《律師法》上也有「煽動罪」。上海司法局對郭律師的行政處罰,與其說是在依照「律師法」條款來處罰律師,不如說是在用刑法上的「煽動罪」來製造又一起「文字獄」。
事實上,郭律師的言行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更談不上任何違反律師職業道德之舉。上海司法局無法容忍郭律師的真正原因,在於近年來郭律師代理了多起敏感的政治性案件,如代理清水君、楊天水、張林、師濤等異見人士的文字獄;特別是不能容忍他代理了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等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案子。據署名南郭的文章《郭國汀律師遭遇黑色元宵節》介紹:為了阻止郭律師為法輪功辯護,有關人員曾經對郭律師做過近三十次勸導性警告:不要寫政論文,不要上網,不要那麼認真辯,不要那麼書生氣,不要做英雄,不要接受境外媒體採訪,不要為政治犯辯護,不要為法輪功辯護,不要為人權辯護,老老實實做你的海事律師賺你的錢得了!
但郭國汀律師仍然堅持自己的職業道德和個人政見。而這,無疑是上海當局處罰他的真正原因。對握有律師行業之生殺大權的司法局來說,給敬酒不吃,那就只能給罰酒吃。至於給罰酒吃的理由是否成立、其處罰是否合法,在衙役們眼中並不重要。太多的案例一再表明,儘管改革以來的中共政權不斷表示要建立「法治國」,但時至今日,中國仍然是骨子裡的人治遠大於說辭上的法治的國家,特別是,中共所謂「依法治國」,落實到專政部門對政治性案件的處理上,大都是「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郭國汀是頗有成就的海事律師,還一手創立了上海天易律師事務所。雖然,郭律師沒有像鄭律師那樣深陷囹圄,但他藉以安身立命、養家餬口的飯碗卻被砸掉。對於郭律師來說,這樣的處罰,不僅是飯碗被砸的個人損失,更是砸碎了他經過二十年個人奮鬥所創立的事業。
更為下作的是,上海市司法局既要構陷郭律師,又要維護其依法辦事的臉面,在宣佈停業一年處罰的同時,還留下一紙「行政處罰案件聽證通知書( 滬司聽通字[2005]第1號),告知郭律師「於2005年3月4日上午9時30分在市司法局2115室(吳興路225號)公開舉行聽證。請準備證據,通知證人,準時參加。」然而,到了聽證會舉行當天,聽證會的地點突然改變,多位前去旁聽聽證會的男女卻被警察違法劫持,如小喬女士和王繼海、吳孟謙、王建波三位男士。警方不但要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數小時,還遭到多個小時的強詞奪理的非法盤問,在盤問中還用沒收物品和拘禁來加以恐嚇,企圖要挾他們在具結保證書上簽字畫押。更為下流的是,警察對小喬女士進行強制性的搜查。在不得不釋放他們時,特別威脅他們不得向外透露任何真相。
上海當局對郭律師的處罰已經是在執法違法和濫用權力,對小喬等人的基本人權一系列野蠻侵犯,就是在濫用暴力。
雖然,在大陸依然嚴峻的政治環境下,肯於介入敏感政治性案件的律師,極為罕有。但近幾年來,隨著民意覺醒及其民間維權運動的高漲,肯於介入底層維權官司、敢於為「良心犯」辯護的律師正在逐年增多。各地方政府也開始以「新敵情」的眼光看待這些有良知的「維權律師」。但就全國範圍而言,上海當局對維權律師的處罰之頻繁和手段之卑劣,還真不多見。
這不能不讓我想起一年多前的鄭恩寵冤案。上海當局以「洩密罪」指控鄭恩寵律師,其證據居然需要「臨時抱佛腳」的鑑定。鄭律師的妻子蔣美麗女士赴京為丈夫請辯護律師,上海當局居然派出十幾個大漢將她綁架回上海,並對她進行長期的嚴格監控。
近些年來,經濟上愈發亮麗的大上海,政治上卻愈發黯淡,文化上也愈發低俗忸怩。每天高唱建設「文明大上海」的上海當局,卻在鎮壓民意、製造冤案上用力,具體做法又如此野蠻和厚黑,甚至到了不計影響、不管後果的程度。這一切,不但盡顯上海當局的虛弱和慌張,而且透出其內在的陰暗和下作。
也許,大上海的霓虹燈,較之於鄭恩寵受難時更為絢爛;但在愈益絢爛的霓虹燈下,卻是日益加重的恐怖政治的陰影,陰影掩蓋著越來越多的罪惡。
郭律師失去了飯碗,也失去了繼續以律師身份從事民間維權的資格,但在無視人的尊嚴、更無視法律尊嚴的黨權國家,他的作為已經為自己贏得了做人和做律師的雙重尊嚴。正是這尊嚴,在凸現了官權上海的下賤的同時,也為民間維權添加了又一筆財富。
2005年3月6日於北京家中
附錄:
鄭恩寵冤案:霓虹燈下的罪惡
劉曉波
12月18日,專門為民維權的律師鄭恩寵的三年冤獄已成定局,其指控完全市莫須有的強加,現炒現賣洩密罪證的破綻百出,派出十幾個大漢綁架兩位女子,封鎖信息和威脅記者……那種不計影響、不管後果的野蠻和厚黑,盡顯上海當局的虛弱和慌張,是如何製造了霓虹燈下的罪惡。
在毛澤東時代,曾經有一部歌頌共軍的影片《霓虹燈下的哨兵》,進駐大上海的共軍,如何抵禦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的誘惑,面對花花世界和十里洋場的奢華糜爛,以露宿街頭的造型,宣揚「拒腐蝕永不沾」的革命本色。從那以後,霓虹燈熄滅了,昔日的遠東第一都市大上海,變成了毛澤東政權的供血器,既提供巨額利潤,也不斷竄出政治火箭,四人幫中居然有三人來自上海,個個都有「火箭」的上升速度。在文革時期,上海是毛派的另一中心,「寧要社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的口號,使大上海變成了破壞性造反的大本營。
鄧小平時代降臨,特別是1992年鄧南巡之後,上海,不僅再次變成黨魁江澤民的第二政治中心,而且也再次變成經濟大都市,資本主義的老底子加上政策優惠,使上海經濟有了新的飛躍,成為長江三角洲的中心.。據官方稱:上海的人均產值已經達到4500美元,開始邁入中等發達國家的行列,滬港之爭也被炒的沸沸揚揚:東方明珠、亞洲第一高樓、世博會、磁懸浮、新世紀一條街,是上海崛起的標誌;高收入,好環境,穿名牌,住毫宅、開私車,還有高尚的休閒、購物的場所和浪漫的週末或假期生活……是上海媒體宣揚的中產生活;金錢的閃光讓物質動物兩眼放光,瞬間吹鼓的發財泡沫,使上海人舊夢重溫,也引來各路淘金者。
然而,與老上海的在文化上的獨樹一幟相比,現在的上海卻是精神上的死城,毛時代留下的極左遺毒至今濃厚。上海當局在文化上的作為,除了精心供奉一具植物人花瓶之外,再無其他驕人的品牌。恰恰相反,對知識界和媒體的控制無孔不入,專門扼殺追求言論自由的努力和民間維權的正氣,對知識人施加嚴厲管制,就連在伊拉克事件上發表挺美言論的學人,也要受到來自意識形態部門和學校領導層的壓力。特別是,當我從媒體上得知:鄭恩寵被終審宣佈維持原判,法庭拒絕鄭律師幫助過百姓出席旁聽、其妻蔣美麗被從北京綁架回上海並受到全天候監控……之時,馬上聯想到上海安全部門曾經非法扣留陸文禾帶給六四難屬的善款,還以沒收陸文禾父親家的房產證相要挾,進而聯想到橫行於舊上海的黑社會青洪幫。
這樣的聯想,讓我的腦子裡閃過一種鮮明的形象對比,老上海,不僅是淘金者的淘金者的冒險樂園,也是各路民間反對縱橫的自由之都,其租借地曾經保護過眾多持不同政見的人士,其中也包括現在掌權的中共人士。而作為中國改革窗口的新上海,對人的控制一直到小區和裡弄,甚至連飲食街和公廁都要由政權規劃,物質上升起水泥森林,靈魂卻墮落為「癟三」,西裝筆挺的外表包裹著潑皮無賴的內核,中產情調的時尚裝點著物慾的頌歌,既蠻橫、兇殘、陰暗,又輕浮、庸俗、猥瑣。自由先驅王申酉被槍斃和著名演員趙丹含恨而終,已經標誌著老海派的自由和美感已經蕩然無存,不要說魯迅的尖銳、施蟄存的新穎和張愛玲的敏感早已不在,就連鴛鴦蝴蝶的纏綿、週旋的歌吟和阮玲玉的風采也消失殆盡,有的只是余秋雨的文化口紅和衛慧的肉體尖叫。
在鄭恩寵冤案的深處,或許有兩個政治中心的權爭背景,上海幫較量胡溫中央,但這些獨裁制度的內部齷齪,也只是權力分贓的遊戲,並不具有任何制度改革的意義。在根本上,鄭恩寵案所表徵的深層弊端,是毛澤東極權對老上海自由精神的徹底閹割,是寡頭獨裁主導的權貴私有化對民間權益的瘋狂剝奪,鄭恩寵案顯現出周正毅腐敗案的重重黑幕,黑幕所掩蓋的是一張權貴式黑社會的蜘蛛網。
上海霓虹燈確實重新亮起來了,但獨裁的恐怖陰影仍然佈滿大街小巷,寡頭獨裁縱容下的權錢勾結斷裂為兩級分化的深淵。
2003年12月20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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