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家庭破裂經濟貧困等因素產生流浪兒
【大紀元3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六日電)中國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今天坦言,家庭破裂﹑教育不當﹑經濟貧困等社會問題是造成中國大陸流浪兒童出現的重要因素。
中新社報導,李立國「全國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研討會」上說﹐中國政府截至二00三年底﹐中國民政部累計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二千多萬元人民幣﹐地方政府資金投入上億元﹐興建一百三十個專門為流浪兒童提供的就救助保護中心。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思斌發言建議﹐在針對生活無著的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問題﹐政府應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提高救助保護流浪兒童的能力。不要坐等流浪兒童自願上門求助﹐而應該到社會上去尋找那些流浪兒童﹔不要簡單地勸說要他們進入救助站﹐而是要讓流浪兒童信任工作人員﹐主動的﹑也可以嘗試性的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服務和保護。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官員小野正博先生認為﹐保護兒童是每個人的職責﹐對保護流浪兒童不同於其它教育手段﹐應盡可能的以家庭或社區為基礎﹐而不是僅僅依賴於制度。加強社去組織能力建設﹐是讓社區有能力承擔兒童保護的任務。建立以家庭﹑社區為基礎的兒童保護組織﹐可以有效地預防侵害兒童權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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