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中國上訪村》評介
【大紀元3月4日訊】2005.03.02
自從“六四”的一場牢獄之災,廖亦武就成了中國底層社會義無反顧的代言人--更準確地說,發言人;因為他把自己就當作底層社會的一份子。高氏兄弟在七十年代後期,因其父被迫害致死一事,也曾是上訪大軍中之一員,對上訪者的苦難刻骨銘心。於是,他們合作完成了這本《中國上訪村》。所謂上訪村,是指北京火車南站附近一片居民區,和若干中央信訪辦公處相鄰,近些年來成為赴京上訪者棲息之地,故得名。
上訪如今成了舉世關注的大問題。這真是莫大的諷刺,上訪制度的設立本意是要解決問題的,殊不知它非但未能解決問題,反而使自己變成了問題。
我們知道,中國有所謂信訪制度。按照1996年頒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所謂信訪,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應當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信訪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批評、建議和要求;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等等。可見,上訪是《信訪條例》允許的信訪形式之一,即“走訪”。《信訪條例》還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有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而直接到上級行政機關走訪的,信訪工作機構應當告知其依照本條例第十條的規定提出;上級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對原辦理機關的處理決定或者復查意見不服的,信訪人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書或者復查意見書之日起30日內請求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上一級行政機關應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可見,越級上訪也是《信訪條例》所允許的,屬於依法上訪。
據悉,中國最高層信訪機構,每年接待和接受的上訪人群和信件不下100萬。國家信訪局承認信訪案件有80%是有理的,然而通過信訪得到解決的還不到1%。如果僅僅是得不到解決倒也罷了,問題是,中國的國家機器不但低效,而且殘暴。2004年社科院信訪調查報告顯示,少數(?)地方政府使用暴力等手段攔截上訪人進入上級黨政機關已是公開的事情,有些地方對上訪人進行打擊和政治迫害觸目驚心。受訪的600多名上訪者中有55.4%因上訪被抄家、被沒收財物、東西被搶走;53.6%的人因上訪被一些幹部指使黑社會的人打擊報復。於建嶸在一次講演中指出,40%的上訪人所反映的已經不是原來的問題,而是告上訪過程中所受到的政治迫害的問題。上述報告沒有提及中央政府,但是我們都知道,地方政府敢於如此胡作非為,就是倚仗著中央政府的默許、縱容乃至配合與暗示。事實上,我們正是從上訪人在北京的中央信訪辦門前的悲慘遭遇才充分瞭解到問題的全部嚴重性。
上訪問題是當今中國社會問題的一個縮影。持續多年的上訪洪峰說明了:在當今中國,地方官員胡作非為、侵犯民眾權益的現象十分普遍並相當嚴重;各級政府,從縣、市、省直到中央,既無能又腐敗,漠視民間疾苦,官官相護,狼狽為奸,在民眾心目中的合法性與權威性日益流失。赴京上訪的人數居高不下,打不盡,趕不完,與當局的矛盾愈趨激化。
或許有人會問:上訪既然不能解決問題,而且還會招致迫害,為何人們還要上訪?因為在今日,上訪已經不再是單純的上訪,上訪已經變成公開的民意表達,變成公開的施加壓力,變成公開的集體抗爭。我相信,主要不是出於對上訪人的同情,而是迫於這種無日無之的壓力,當局才不得不把上訪問題再次提上議事日程。
2005年1月17日,中共當局簽署頒佈了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說是為了使信訪管道更為暢通和維護信訪秩序。該條例將於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最大的變化是將保護信訪人的權利確定為信訪工作的重要原則”。修訂後的《信訪條例》將“不得壓制、打擊報復、迫害信訪人”從現行的普通條款提升至總則位置作為原則強調。很難相信,像這樣把“朝三暮四”改成“朝四暮三”,事情就真的會有所不同。果不其然,就在1月31日夜間,北京市公安局出動大批員警警車圍剿上訪村,將上千名訪民強行帶走,據信其中許多人將會被關進勞教所。這再次表明,在現有的權力結構沒有改變之前,僅僅是在紙面上加強對權利的保障,只能是自我欺騙。
新條例的另外一個重要信號是強調“政府責任”。要求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從源頭上減少因侵害群眾利益引發的信訪事項。這又是一張空頭支票。當今中國,腐敗早已病入膏肓,積重難返。更重要的是,正如小說《天怒》裏一位貪官所說的那樣:中共現政權正是讓大小官員享有貪污腐敗的大好機會,從而贏得他們對政權的支持維護。這就叫“腐敗使我們的政權更加穩定”。縱使當局中有個別人想興利除弊,面對這龐大的利益集團也無可奈何。梁啟超論晚清政府時講過一句話,曰“治弊則無一效,掣肘則有萬能”。信然。
結論是很清楚的,上訪不能解決問題,況且它自身已經變成了問題。對現有的上訪制度修修補補都是無濟於事的。中國迫切需要一場根本性的變革。對上訪問題深有研究的于建嶸博士在2004年12月的一場講演中講到臺灣的情況。他說:“這次到臺灣,我的體會非常深刻。我是專門研究社會衝突的。我到臺灣開完會就到農村去了,我就反復地問那些農民:‘假如這個村長對你壞怎麼辦?’他第一句話告訴我:‘不可能的’。我說:‘假如他對你使壞,該給你的東西不給你,怎麼辦?’他還是那句話:‘不可能的’。我問了很多遍,我一直問這句話。我說:‘假如的確有這麼個情況怎麼辦呢?’他說:‘那我到法院去告他咧。’我說:‘假如法院也腐敗了怎麼辦?’他說:‘那是不可能的咧,法院怎麼能腐敗呢?’我說:‘假如腐敗了怎麼辦?’他說:‘那這樣吧,我到我議員那裏去告他。我的議員可以問他你為什麼腐敗呢?’我問:‘假如這個議員也腐敗了怎麼辦?’他告訴我什麼你知道嗎?‘我明年不投他的票了。’就這麼簡單!”
《中國上訪村》,廖亦武、高氏兄弟編著,香港明鏡出版社出版。
──轉載自《自由亞洲電臺》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