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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丁勻婷╱台北報導〕兩性工作平等法已實施3年,勞委會表示,員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56.7%提供育嬰留職停薪,平均員工復職率達75.6%,育嬰留職停薪為10.6個月,停職期間多由內部人力調配,僅有8.4%進用新進人員。
勞委會認為,員工人數達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有半數尚未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也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相關辦法,再加上受訪女性勞工期待雇主調薪不宜有性別差異,該會未來將強力宣導。
勞委會表示,實施兩性工作平等法3年以來,提供生理假、陪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的事業單位分別增加10.2、13.3、17.8個百分點,提供家庭照顧假的事業單位也增加1.4個百分點,員工人數2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設置或提供「托兒設施」占38.1%,增加1.8個百分點。
勞委會說,3年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受惠者男性逐年增加,女性逐年減少,3年來男性申請者人數分別為101、111、159,女性申請者人數分別為3009、1977、1866,經分析,私人事業單位以人事運用困難及員工本身擔心無法保有工作,在制度實施第2年後,改持保守態度不敢提出,而且社會進入少子化及晚婚階段,也影響申請人數。
勞委會表示,對照實施兩性工作平等法3年來的差異,女性勞參率上升1.1%,女性就業人數增加5.09%,男性勞參率下降0.44%,就業人口增加2.4%,勞參率及就業人口皆較女性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