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決定派人參選特首
【大紀元3月31日訊】(自由亞洲電臺報導) 香港各政治黨派,近日紛紛表示,對七月特首補選有興趣,將分別推舉合適人選競逐特首。
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周三向香港傳媒表示,民主黨的中常委和中委會,已通過決定準備推舉人選參加七月特首補選,目前正等待黨大會批准。一旦黨大會批准,就會著手挑選候選人。
同樣有意參選特首的另一泛民派組織前線,由於秘書長陶君行以及部分成員反對,召集人劉慧卿不一定能以前線名義參選。
傳聞指自由黨主席田北俊,亦有可能參與特首補選。不過,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表示,自由黨稍後會作出討論。
另一方面,被香港人戲稱為「護法」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振民,周三於香港主要報章發表文章,提出行政長官不可以擔任超過十年的新意見。
他在文章中,除了為補選行政長官任期只有兩年解釋外,還指出,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六條,任何人擔任行政長官不可以超過十年。換言之,一旦曾蔭權成為補選行政長官後,他只能連任一次而非先前提的兩任。
四十五條關注組的余若薇大律師,批評王振民的說法,與他之前的立場有明顯衝突。余若薇說﹕他就說少過半屆,所以不算,可以做多兩屆,一做十二年,但今天的論文的解釋,將《基本法》第四十六條一分為二分開解釋,與他以往所說一做便可以十二年有明顯出入。
較早之前,王振民公開明確說過,行政長官如果曾經參加補選,其任期最高可長達十二年,而並非十年;即補選任期不算在正式任期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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