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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促參機制 民間投資案地方政府可獲獎勵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素蓉台北三十日電)台灣行政院今天召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議,檢討促參機制,會中決議,先成立促參處;按民間投資案簽約金額,地方政府可獲得百分之五到百分之零點五的獎勵金。

行政院長謝長廷下午主持就任首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議。他強調,政府預算愈緊縮狀況下,「無米也要炊飯」,政府沒錢也要做事,促參是新興事務,政府須提供利基,吸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謝揆表示,政府為擴大促參,須使廠商有利基,傳統檢調的「圖利廠商」觀念需調整。他已指示把促參做法、精神納入檢調單位的訓練課程,期勉公務員、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促參。

會中通過對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案件的獎勵金比例,民間投資簽約金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下,可獲百分之五獎勵金;一億到十億元,獲百分之二;十到一百億元,獲百分之一;一百億元以上,獲百分之零點五。

地方政府促參獎勵金採「累退」方式計算為原則。促參案件權利金保留部分額度,作為推動促參經費,額度由公共工程委員會規劃確定。

謝揆指示,工程會參考行政院組織再造規劃,先成立促參處,未來再隨組織再造,移撥至財政部。

會中,謝揆親自頒發獎牌、成功簽約獎金三十萬元給台灣大學總務長陳振川,獎勵民間自行提案參與台大學生宿舍興建案。

謝揆表示,民間參與台大學生宿舍興建營運,可改善宿舍環境品質,讓來台外國學生有適當住宿場所,使台大邁向全球一流學府目標,同時節省政府支出,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