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貪官豪宅成為反腐敗警示教育館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今年一月中旬,海南省高級法院對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趙林一案作出終審判決,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趙林受賄所得的別墅如今則成了「反腐教育基地」。
香港大公報今天報導,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趙林受賄別墅為主體的海口市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展覽館正式對外開放。
展覽館由海口市預防職務犯罪委員會、市紀委、海口市檢察院共同籌備,開館至今,已接待中國中央駐瓊辦事處,外省駐海南辦事處,海南省、市機關工作人員等五十多個單位五千餘人。
報導說,這幢別墅是二零零二年四月一個建築公司的副經理送給趙林,也正是因為這幢別墅,趙林的受賄案才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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