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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若通過 陸委會:政府已有周全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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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三日電)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偉峰今天表示,中國推動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戰爭授權法,「損人又不利己」,讓中方對台政策失去運作彈性;他說,政府已經做好「周全準備」因應反分裂法通過內容,但不宜先透露詳情,以免成為中國立法正當性的藉口。

黃偉峰下午出席國策研究院的「反分裂國家法、美日安保與兩岸關係」座談會時說,從中國當局公開宣示來看,已可勾勒出「反分裂國家法」將會破壞兩岸人民感情、破壞區域和平,不論是對台灣或對中國本身,都將是一部惡法。

他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針對台灣而來的法律,更表明必要時將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已顯示出此法的性質為「戰爭授權法」,也是給解放軍攻打台灣的空白支票。

他說,中國這種以法律定義「台海現狀」卻與「現實現狀」不符的方式,就像伊拉克當年要入侵科威特時,也曾立法宣稱科威特為其一省,導致最終必須以武力手段,使科威特回復伊拉克所界定的「領土」;黃偉峰以此例向國際說明,如果國際社會重蹈當年「不反對」的覆轍,可以想見中國通過此法的後果如何。

黃偉峰表示,中方向國際遊說,「反分裂國家法」只是將過去對台政策法制化的作為;他提醒各界,一旦政策法制化,便將失去運作彈性,屆時台灣出現「反分裂國家法」所認定的分裂行為,攻打台灣就不再只是領導人的「政治決定」,而是「法律強制性」,至於攻打的成敗也不須胡錦濤負責,而是「法律強迫性」所致。

他指出,也就是說,「反分裂國家法」將給中國領導人一項「合法避險工具」,更可能變相鼓勵中國領導階層採取對台「較侵略性的態度」;他也說,「反分裂國家法」也可作為中國內部權力鬥爭之際,作為鞏固權力基礎的工具。

黃偉峰認為,「反分裂國家法」通過以後,可能產生許多「超出中國預期之外」的效果,舉例來說,每當台灣有所作為,媒體就可能會逼問中國官方,「這算不算違反反分裂法」,最後成為法律前例,讓中方不勝其煩,對兩岸雙方來說,「反分裂國家法」絕對都是一部「惡法」。

黃偉峰說,「反分裂國家法」是一場北京「先發制人」的賽局,如果台灣採取「以牙還牙」的策略,反而會吃虧,造成兩岸緊張局面;目前政府最好的策略不是再去劃另一條紅線,而是視法案出爐的內容,研擬不同版本因應,但現在不能說,因為「先講先輸」,以免成為中方立法正當性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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