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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案 公懲會懲戒陳再福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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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二十五日電)前國安局長蔡朝明、前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等八人,去年七月間因正副總統遭槍擊,被監察院彈劾並移送懲戒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決議,除內政部警政署保防室主任陳連禎不受懲戒外,其他七人均遭懲戒,其中,陳再福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公懲會決議的懲戒內容為,蔡朝明申誡、前國安局特勤中心副指揮官邱忠男記過二次、國安局特勤中心組長張冬生記過二次、前國安局南部聯絡組組長賴政義記過二次、陳再福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前總統府副侍衛長沈再添降二級改敘、台南市警局長何春乾降一級改敘。

根據監察院移送的彈劾文指出,蔡朝明、陳再福等八人,去年三月十九日負責維護正副總統在台南市競選拜票活動安全,未妥適處理危安預警情資,未建請正副總統穿防彈衣,且隨扈警衛部署也不符四週防禦原則,實際遊行車序與既定計畫不符,嚴重違反車隊編組原則,導致警衛及機動指揮人員耳目不靈,無法掌握突發狀況,因此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公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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