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土地徵收弊案 二審有罪 張燦鍙:失望無奈
【大紀元3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二十四日電)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及現任台南市議會議長黃郁文涉及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既成道路土地徵收弊案,台南高分院今天二審維持有罪判決,張燦鍙得知後表示失望無奈,他強調,他和市府人員絕沒有因此案獲利。
台南高分院今天二審判決張燦鍙六年徒刑,黃郁文八年,台南市政府及台南市議會等涉案相關人員也被判處二年至七年不等徒刑。
張燦鍙隨後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判決,和他的預期有相當大的落差,他感到失望、無奈及是非不分。
張燦鍙表示,檢方偵辦此案時,從偵查到起訴等過程,他都保持低調,但台南高分院的判決,讓他的希望破滅,使他不得不站出來說出真相,他和市府同仁絕沒有拿半毛錢,黃郁文也未向他關說施壓。
張燦鍙說,安中路既成道路土地徵收案完全合法,他也未下達任何指示,所謂的人證只是傳聞證據,物證也只有一件他簽署給台灣省政府的公文而已,他絕不會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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