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司機癲癇發作撞死一家三口被判刑7年
【大紀元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可非編譯報道)澳洲紐省地方初審法庭的法官18日說,吉利特(Ross Gilliet)開車時癲癇發作撞車,導致一家三口死亡並非故意,但因他有癲癇病還冒險繼續駕車,所以他應該負全部責任。
據《悉尼晨鋒報》報道,2003年5月2日,51歲的吉利特在Manly Vale開車撞上了另一輛車,造成31歲的霍威(Cameron Howie),他29歲的妻子香楠(Shannon)和他們15歲的女兒米歇勒(Michaela)死亡。在此之前,他曾撞過兩次車,但每次他都加快速度逃跑了。
吉利特患有一種複雜的局部癲癇病,因此不記得撞車的事情。然而在1990,1995和2000年向道路交通管理局填寫表格時,他都沒有寫明自己患有癲癇病。他還多次向他工作的海軍部門撒謊。在此次法官單獨斷案的審訊中,吉利特被判刑7年,其中前5年3個月不得保釋。法官還判他10年不准駕車,並且強烈建議道路交通管理局終身吊銷他的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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