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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
【大紀元3月21日報導】(據中廣新聞陳玉箴報導)台灣從九十年開始全面實施週休2日,根據勞委會調查,目前享有週休2日的勞工大約佔了一半,但也有將近兩成二的人在星期六必須彈性上班,而每位勞工每個星期,平均要工作四十二個小時。
勞委會針對九千三百多個事業單位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其中有三成六的公司已經實施週休2日,每星期要工作六天的公司大約是兩成八,其中以服務業佔的比例最高,有三成一每星期都要工作六天。而如果以勞工人數來看,每星期工作五天的勞工大約佔了一半,有49.7%勞工享有完全的週休2日,週六要彈性上班的佔了百分之二十一點八,而每星期要工作六天的,也還有百分之十五點六。勞委會表示,與週休2日政策實施前相較,享有週休2日的勞工人數從9.7%增加到49.7%,顯示一星期工作五天,已經成為國人主要的工作型態。
而勞工每星期要工作多少時間呢?勞委會調查顯示,有三成七勞工每星期要工作四十個小時,一成八每星期要工作四十二個小時,如果平均計算,一位勞工平均每星期要工作42.3個小時,符合法定工作時間「每兩星期不超過八十四小時」規定的勞工,還不到六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