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勿攜瀕危物種返港
【大紀元3月21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漁護署今日提醒離港旅遊人士,返港時切勿攜帶無許可證的瀕臨絕種動植物或其產品。
發言人說,返港旅客在沒有許可證下帶回瀕危物種紀念品的個案,近年有上升趨勢。他說,今年1月及2月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紀念品的個案共104宗,而去年同期則為88宗。
當局最常從旅客檢獲的瀕危物種包括蘭花、花旗參、石珊瑚骨骼及鱷魚肉。
發言人提醒市民,如欲在外地購買用動植物製成的紀念品並帶返香港,應留意有關物品是否屬於瀕危品種。由於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其進出口現已受國際公約規管。
他說,要分辨動植物紀念品是否以瀕危物種製成並不容易。市民若對有關紀念品是否受管制存疑,本署建議他們不要購買。發言人強調,任何人無牌進出口或藏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市民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查詢,亦可瀏覽相關網頁//www.cites.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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