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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鄭貽春案致我國最高當局的請愿呼吁書

【大紀元3月20日訊】國家主席胡錦濤閣下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閣下

正在立會的我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及各位常委、委員閣下

正在立會的我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及各位常委、委員閣下

最高人民法院肖楊院長閣下:

我們惊悉,著名政論家、自由詩人鄭貽春先生于2004年12月3日被遼宁省營口市公安局內保處秘密抓走,到遼河賓館監視居住, 10多天后,于04年12月20日轉送到遼宁省盤錦市第一看守所(据警方告知鄭家親人說,這里曾是監禁過著名政治犯張志新的地方)關押至今。到04年12月31日,才正式通知其家人,鄭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并經檢察机關批准逮捕。這一消息,已由官方《營口日報》于2005年2月24日正式刊發。据悉,鄭貽春先生被抓走,是假借練法輪功之由。之后,公安人員立即搜查了他的住處并打封條,同時沒收并查封了他所使用的電腦和其它寫作用具。公安人員還從他的電腦里調出他寫作或發表的600多篇文章,抽出63篇認定為他的所謂罪證。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獲悉此情后,我們作為鄭貽春的同仁、朋友及其有識之士都無比震惊和憤慨!

在世界普世人權价值日益深入各國人民政治生活,也將正在成為我國人民政治生活的普适价值標准的今日,在人權价值標准剛剛被我國最高立法机關寫進新修訂的憲法條文的今日,在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新政以來就一直明确提出的“依法依憲治國”和“以民為本”等“親民治國”思想的今日,特別在“兩會”正在召開,并剛剛提出“共建和諧社會”和全党正在開展的“保先教育”的今日,惊見鄭貽春先生被秘密抓捕,并“以言獲罪”。聯系到自去年11月份以來,許多維護人權、爭取言論自由的作家、良知者和异議人士如師濤、趙岩和張林等數十人被抓捕、關押和監視居住等惡性事件的接連發生,某些職能部門法律意識薄弱,公然違背和踐踏國家給人民保障人權的承諾和剛剛制定的國法憲章,明顯違反我國憲法關于保障公民人權和言論自由的明文規定,嚴重違背了我國政府已簽署的有關國際人權公約相關條款。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和“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所以,保護人權,特別是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既是政府各部門行使行政權力的最高准則,也是國家各安全部門行使司法權力是否正當合法的判斷標准。而某些職能部門,卻凌駕于社會、公民及憲法之上,公然侵犯人權、破坏法律尊嚴、破坏法治建設。

以言治罪,是從封建社會以來就證明了的最不人道、最黑暗、最殘酷和最無恥的。以言治罪的政治罪惡,在主流世界已經式微或瀕于絕跡。而某些職能部門,卻仍在以國家的名義施以強力暴用和濫用,這不僅是對公民權利的嚴重剝奪和侵害,也是對國家法治的極大危害,同時也是构建和諧社會的最主要障礙,造成現存社會最不和諧的因素和最主要的禍根。

我們必須嚴正表明:任何直接或變相的“以言治罪”行為,都不是現代政治文明与和諧社會的表征,而只能證明一种政治的黑暗和專制的罪惡!“以言治罪”不僅嚴重違背了全球政治文明發展的主潮,也嚴重違背了我國領導人“以人以民為本”和“依憲依法治國”的庄嚴承諾,更嚴重地危害著一個人民政府的誠實公信力和民主共和國家的安全穩定与榮譽威嚴。“以言治罪”這种倒行逆施行為的結果,只會适得其反——在開放的國際環境和現代政治文明的大趨勢面前,我國人民与廣大知識分子正日益覺醒。“以言治罪”再嚴厲,誰又能阻擋得了當今浩蕩前進的世界潮流?!誰又能封得住億万人民和千万知識分子之口?!

毫無疑問,某些司法職能部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逮捕鄭貽春先生,這是嚴重違憲和踐踏人權的濫施惡法的霸道行為,必須立即停止、赶緊糾正。鄭貽春先生不過是在网絡上秉持正義而言,他的言論即使激烈,卻是一种正常的理性批評——從某种意義上說,他對我國共產党內的腐敗現象的激烈批評与我國正在開展的“共產党員保先”教育運動所起的是一种“互補效應”!這在全世界政治文明環境是司空見慣的事。鄭貽春先生的所有批判言論,不過是我國一個有良知的公共知識分子所正當行使的道義批評,不過是為我國廣大人民利益代言,不過是運用知識分子特有的話語權力來對政府行為實施正當的監督。他絲毫沒有煽動以暴力推翻現政權的恐怖言辭,怎么可以定罪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呢?難道一個強大的國家僅靠言論表達就能顛覆的嗎?難道中共改革開放以來,把計划經濟改革為市場經濟,也是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嗎?難道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對毛澤東既定“以階級斗爭為綱”極左路線的批判与否定,也是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嗎?!如果自由言說也构成犯罪,那么,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基本人權又怎么體現?是憲法大于刑法還是刑法大于憲法?

鄭貽春先生的言論是心直口快的血性正義聲音,任何有良知、有人性和有理性的人听來,都會認為這是敢講真話的難得之聲,是中華民族的救國救民的真理之音。如果把這种不同的可貴聲音也要定為大罪而動輒加以抓捕,或以箴言定國罪,這樣的“以言治罪”,乃無疑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和一個社會的最大災難和不幸!我們華夏五千年來的災難之所以連綿不絕,就是因為一直都沒有停止過“以言治罪”,和不能徹底消除文字獄的緣故。

我們社會之所以沒有真正高度自由地發達幸福起來,也是因為我國公民一直都沒有徹底實現真正自由言說的作為人与動物唯一區別的自由表達的話語權利——為此,我們對現行政府寄于希望。為真正實現國家根本大法《憲法》所新寫進的“人權”普世价值標准,我們必須依憲首先實現人民的自由言論權利。如果一個社會沒有言論自由,其結果可想而知:吏治腐敗、濫權枉法等社會弊端得不到揭露、批評与批判,也就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革除!既然執政党的党內監察机构与執政党掌控的電視廣播報刊媒體不能有效地行使拒腐反腐的社會職能,體制外的批評与民間性的議論監督就是完全正當的。這是一個社會保持健康發展的必須。也是一個國家的政治生活興利除弊,保持廉正清明的必須。同時也是一個執政党保持進步性的必須!鄭貽春先生的自由言論再激烈,說到底不過是在語言層面,最多是言辭過分,根本不能构成犯罪。就其性質而言,是“非暴力”的,也是理性的,當局不僅不應加以封殺,而應虛心听取——一個明智的執政党,若想真正帶領國家和人民走向幸福自由的安康之路,就應當傾听和吸納鄭貽春先生類似批評的福音,這已為世界各先進國家的發展進程所證明。

自封建社會到如今,歷代統治者“以言治罪”造成阻遏社會進步發展,可謂災難累累!歷史證明,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必定會是腐敗滋生的社會;不允許言論批評的社會,必定是罪惡黑暗的社會!世界歷史已全面進入了21世紀的文明新時代,國家正在大力提倡构建文明和諧社會,而某些職能部門卻肆無忌憚地封殺自由的言說批評,文明安在?和諧安在?! “以言治罪”也許可以在小范圍得逞于一時,卻因其与文明開放時代背道而馳,無疑是給執政党形象抹黑!必然受到國際社會的嚴厲譴責!帶來難以自圓其說的尷尬!造成一個國家健康發展的被動局面!

為此我們鄭重呼吁:

一、吁請我國最高立法机關立即對《刑法》中第一百零五條“煽動顛覆國家政罪”重新作出符合人權普世標准和有利于言論自由的司法解釋,或予以堅決廢除。顯然,靠言論是不能夠煽動顛覆一個政權的,“以言治罪”的荒謬就表現在這里。如果不取消這條最不人道的惡法存在,中國的可怕文字獄就還會每時每刻地存在下來,中國人、特別是中國人中的先進知識分子就會永遠隨時因言獲罪和無辜受到嚴酷迫害。如果一個政權靠言論就能夠給煽動顛覆了,那么就說明這個政權實在是不堪一擊和腐敗透頂的了。

二、吁請我國各個監獄立即無條件釋放一切在押的“因言獲罪”的政治良心犯,立即釋放鄭貽春先生和在鄭貽春前后被捕入獄關押判刑的所有良知知識分子、异議人士、持不同政見者、自由作家和詩人,如王炳章、胡石根、劉京生、王澤臣、劉世遵、楊子立、何德普、鄭恩崇、劉鳳剛、徐永海、姜立君、孔佑平、師濤、趙岩、張林……等等。如果連這些中華民族的良知者、自由先驅者、民主斗士精英者、為人民幸福和祖國進步的英雄們都要治罪迫害,那我們還有什么臉面再去大談共建文明和諧社會?!我們所大談的人權、民主和以民為本及依法依憲治國等等論調,豈不是自詔謊言天下?!我們進而一致認為,要想真正建設法制文明的和諧社會,首先必須無條件釋放一切在押的以言治罪的政治良心犯和持不同政見者,從此徹底終止中華民族“以言治罪”的黑暗歷史!  

三、吁請我國各級司法部門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公平、公開和公正地審理鄭貽春、師濤、趙岩和張林或其他類似“因言獲罪”案件,确保國際國內各新聞媒體不受任何阻礙及時報道類似案件,以接受輿論監督和群眾議論,防止暗箱操作。尤其是在受眾最普及的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及“今日說法”等欄目,更應及時跟蹤報道,以真正體現依憲依法治國的誠意和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以此誠信于輿論媒體公開監督。

四、吁請我國有關司法部門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根据鄭貽春捕前身患糖尿病的嚴重情況,應立即讓其保外就醫,要求對類似身患重病的在押良心政治犯都應保外就醫,以免這些中國人的良知者被害于牢房里和暗室里,也好為我們希望光明的中國和苦難深重的人民留下追求自由解放的可貴火种,也可為我們的政府不再繼續嚴酷迫害我們本民族自己的真正精神英雄和人類的先驅忠良志士而留下可供立功贖罪的一線机會。

如上四點,是真正檢驗你們能否兌現“依憲依法治國”、“執政為民”和“保障人權”及“建立和諧社會”等庄嚴政治承諾的關鍵時候了!而你們是順應還是違逆民意要求、人權价值、民主趨勢等人類普适主流世潮, 其何去何從之,我們將拭目以待,歷史和現實也都急待你們赶快做出正面而又切入實際的積極回響。

有鑒于以上情況,我們同時鄭重附議請愿: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先生及聯合國人權事物委員會

美國總統布什先生及美國國會

英國首相布萊爾先生及英國國會

法國總統希拉克先生及法國國會

德國總理施羅德先生及德國國會

以及其他与中國友好往來的各國首腦、政要和所有國際人權活動人士及各國公民:

有鑒于人權已是普世公認的价值標准;有鑒于世界先進各國已把人權定位于超過或大于主權的主導地位之普世法理,并由此開展的各种人權外交;有鑒于人權在國際事物中正在成為各國普遍奉行的基本國策和立國之本,而且自9· 11恐怖襲擊事件和美對伊薩達姆獨裁專制統治戰爭爆發以來的國際反恐事態越來越清晰地證明,西方及世界各先進自由民主國家的自由民主的能否繼續存在和鞏固,則越來越多地依賴于自由民主人權在別國的胜利与推展;有鑒于我們中國是人口最多、地大物博的世界大國之一,我們中國的民主化進程和人權改善狀況如何,則將直接決定影響于全球化民主進程与人權价值標准的進一步推展和能否普遍實現的結果;更有鑒于我們我們中國國內的人權越來越惡化和糟糕的緊迫狀況,等等,我們將其不能不亟待地提上你們的日時日程,并提請你們及早地通過外交干預和國際政治對話及國際政治斡旋予以解決,以盡快解救處于罹難危机中的中國政治良心犯早日虎口脫險,為人類人口最多而至今還在極權暴政統治下的苦難中國保護人類良知精英少受肉體迫害和精神恐懼折磨,使之爭取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國盡早走向民主和自由的幸福天堂。我們在這里謹代表我們中國人民的基本民意,并謹通過你們而万分深深地感謝你們各位閣下和先生們及各貴國國民們!我們熱切地企盼著和等待著你們与中國領導人和有關中國政府當局方面的交涉能夠順利成功!

為此我們一并鄭重呼吁:我國國內廣大异議人士、自由知識分子、自由作家、自由詩人及其一切有識之士、獨立自由作家組織及獨立自由寫作個人、一切海內外宗教慈善團體及個人、一切自由學子、廣大海外留學生、一切港澳台關心大陸民主化進程的愛國同胞、一切有正義愛國心的我國駐外使節、駐外工程技術人員、所有海外僑民及華裔炎黃子孫———以和平的理性的請愿這一方式,為鄭貽春先生等人作道義聲援、并敦請自愿以真實姓名簽名。

凡您的簽名名字后面的括弧()里最好注明您所在的省份及地區,海外請注明國名。

國內簽名信箱:1、yangcg20022002@yahoo.com.cn

2、yangcg2000@sohu.com

3、yangcg64@163.com

海外簽名處即《議報》信箱:ebao21@comcast.net

此文首發于《議報論壇· 簽名网》://127.0.0.1:8567/dmirror/http/www.qian-ming.net/gb/default.aspx?dir=scp&cid=25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正式聯暑簽名發起

聯署人(簽名排名不分先后):

楊春光(遼宁· 自由詩人)、張嘉諺(貴州· 自由詩歌評論家)、黃翔(美國· 流亡作家、詩人)、劉曉波(北京· 獨立中文作家筆會會長、自由政治評論家)、 東海一梟(廣西· 自由政論家、自由詩人)、楊銀波(重慶,《百年斗志周刊》主編)、王文江(鞍山· 民運人士)、王玉文(云南· 自由詩人)、程凡(浙江· 民運人士)、 張耀杰(北京· 民運人士、自由政論家)、 張偉國(美國· 《議報》、《新世紀》主編、社會學者)、洪哲胜(美國· 《民主論壇》主編)、馮長樂(台北· 《大紀元時報》記者)、胡平(美國· 《北京之春》主編)、王策(西班牙· 流亡作家)、李麗(台北)、梁鳳英(台北)、江贏(台北)、陳怡君(台北)、楊加(台北)、劍豪(台北)、佳福(台北)、鄧秀卿(台北)、秀華(台北)、李敬(台北)、鳳娟(台北)、美云(台北)、美玉(台北)、美娟(台北)、錦對(台北)、錦佳(台北)、錦堂(台北)、鐘正(台北)、辭靈(台北)、游丰盈(台北)、于冰清(台北)、岱珊(台北)、陳懌君(台北)、江富美(台北)、何天(北京)、葉軍(北京)、柳笛(北京)、小楠(北京)、安瀾(北京)、元元(北京)、黃万青(美國· 大紀元网站總編)、邱宜文(台灣)、徐沛(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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